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加强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并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与培养的实际需要,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增列工作。现将本次导师增列的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增列范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二、申报对象:凡符合《陕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修订)、《陕西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试行)中规定条件的教师均可申请。已在其他单位取得相关导师资格的我校教师只需填写《陕西师范大学申请认定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备案表》。
三、申报要求:
1.研究生指导教师关系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校声誉,请申请人务必认真如实填写申请表,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
2.请申请人所在单位严格把关,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签署意见并进行推荐。
四、时间安排:
1.5月1日,研究生部发布《关于2010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增列工作的安排意见》。
2. 5月1日-5月15日,个人申报,学院(中心)审查。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或导师资格备案表(可从附件下载),学院(中心)提出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
3.5月16日-5月20日,各学院(中心)统一持申请人的《申请表》及相关科研成果原件到社会科学处或科学技术处审核科研成果,并将审核过的《申请表》原件1份及复印件15份交研究生部学位管理科。
4.5月21日-5月31日,研究生部汇总申请材料并根据《遴选办法》进行资格审核。
5.6月1日-6月15日,学位办将资格审核通过者的材料提交相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
6. 6月16日-6月18日,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初审通过者的有关材料,征求异议。
7.6月25日前,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表决。表决通过者增列为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遴选办法》及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上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陕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修订)
2.陕西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试行)
3.陕西师范大学增列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
4.陕西师范大学增列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
5.陕西师范大学申请认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备案表
6.学科专业目录
7.专业学位领域名称及代码
陕西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