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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下半年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 :2013-08-30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保证2013年下半年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顺利进行,按照我校有关规定,现就2013年下半年学位论文答辩的程序及要求做如下安排,请及时向有关导师和研究生传达。

一、申请答辩人员范围

2013年下半年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人员的范围为: 2013年上半年推迟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学术型及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0103月底以前入学的联考教育硕士、高校教师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学员;201212月底以前开题的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的学员。

二、预答辩与预审读

为了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过程管理,请各单位按照《陕西师范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暂行规定》、《陕西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规范说明》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组织完成博士学位论文的预答辩和硕士学位论文的预审读工作。所有博士生均应组织预答辩;所有全日制硕士(学历硕士)均应组织预审读工作,按照要求填写《陕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预审读简表》,请各学院1010日之前将硕士生的预审读简表交学位办

通过预答辩(博士)和预审读(硕士)的学位申请者方可办理答辩申请手续。

三、资格审查(时间:915日之前)

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申请者,应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修满所学专业规定的学分,且成绩合格。

2.学术型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在学期间产出的学术成果按《陕西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在学期间产出成果的暂行规定》执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成果要求按《陕西师范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产出科研成果暂行规定》执行。所有博士研究生和同等学力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研究生院学位办负责。所有硕士研究生(不包括同等学力学员)的答辩资格审查工作委托各培养单位自行审查。

凡符合要求和条件者,填写《陕西师范大学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批表》,交由学院(中心)研究生秘书审核并签署意见。研究生秘书必须审核申请者科研成果原件,用稿通知必须由导师签字并承诺其按时发表。学院(中心)审核合格的《答辩资格审批表》交到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处,签署学位评定分会审核意见。各分会秘书将审核汇总情况(纸质版和电子版)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学位办对各分会审核情况进行抽查。

3.获得研究生培养基金(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中央高校自主科研项目、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项目)资助的研究生,必须达到相应科研成果的要求,并在培养办公室办理结题手续后方可进行论文答辩。

4.同等学力学员将以下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①《陕西师范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审查表》;

②在本学科领域内重要或重要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或其它成果)1篇(部)(原件),要求必须以陕西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一、二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时,第一作者应为其导师)。学校按照国务院学位办的有关规定及《陕西师范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实施办法》的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同等学力学员资格审查由校学位办负责,资格审查通过者填写《陕西师范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由学院负责后续工作。

四、论文印制 (1015日之前)

各学院研究生秘书或各专业指定的老师按照《陕西师范大学学位论文规范》对论文进行格式审核,格式审核合格后,印制用于送审的论文,印制份数:博士6本,硕士(含高校教师、教育硕士、同等学力)3本;所有研究生均可使用学校统一印制的论文封皮,博士、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非全日制硕士的论文封皮以不同颜色加以区分;论文封皮由研究生秘书老师负责在学位办统一领取。

1115前:根据外审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并印制,印制的论文用于答辩。论文应提前送达答辩委员审阅。

1130前:答辩通过后,作者应根据答辩委员会的意见和评阅意见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后最终定稿,经导师审核后再次印制用于存档,存档的博士论文、学历硕士论文各需5本,同等学力、高校教师、在职教育硕士论文各需3本。

五、论文检测及送审(时间:915日-1015日)

所有学位申请者的学位论文在送审之前均需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研究生按要求填写“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申请表”(在“学位论文答辩相关表格”下载)后,方可向研究生秘书老师提交论文进行检测,检测合格者可参加论文送审等后续程序,检测不合格者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1.博士生论文送审每篇博士论文送审5位专家。为提高工作效率,论文送审按如下安排进行:①研究生院学位办委托培养单位送审3位专家,各培养单位务必及时将评审意见反馈回学位办;②研究生院学位办组织送审2位专家,分别于915928日、1015共分三批集中送出论文;③最终送审受理时间截至1015日,逾期提交者不予受理。

盲审的论文务必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申请表”一并提交至学位办(盲审论文的印制要求在 “学位论文答辩相关表格”文件夹中)

2.硕士生论文送审:

本学期匿名送审的论文增加了因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而通告并延期答辩的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名单见附件)。

①对检测合格的硕士学位论文送审工作:研究生院学位办确定的匿名送审的学位论文由学位办负责送审,各培养单位可参照博士生论文送审批次的时间,将本单位匿名送审的硕士论文(已经检测合格,一式三份,按盲审论文格式制作)、 “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申请表”以及“陕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预审读简表”一并分批次交学位办;最终送审受理时间截至1015,逾期提交者不予受理。其他研究生(全日制硕士、高校教师、在职教育硕士等)的学位论文送审工作由各学院(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安排。

同等学力学员论文打印一式3份,随附“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申请表”一并于1015日前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匿名送审。

论文评阅意见书由各培养单位统一到研究生院学位办领取。

3.学校抽查:

①研究生院学位办对各分会检测结果进行抽查,将抽查结果反馈至相关单位并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上通报。

②论文检测工作中有关问题按照《关于对我校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者进行学位论文检测工作中采取的处理意见的通知》进行处理。

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通过、论文评阅通过的研究生方可由学院研究生秘书统一发放《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及《学位申请书》,申请人按照要求认真填写。

六、确定答辩委员会的组成及组织答辩(时间:115日—1125日)

由导师组按以下要求确定答辩委员会的组成。

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五或七名同行专家组成,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要求答辩委员中,至少二人是校外的专家,三人以上为博士生导师;

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五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要求答辩委员中,至少一人是校外的专家,专业学位硕士答辩委员会还要求至少有一位是社会事务部门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3.各答辩委员会中由一名中级职称以上的教师担任答辩秘书。

4.硕士生《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经学院(中心)主管领导审查盖章后,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负责审批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答辩委员会批复由研究生院学位办统一提供),《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编上与批复相同的批准号,以分会为单位统一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备案。博士生《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查盖章后,报学位办审批。

申请者欠学费或住宿费则不予进行答辩。

5.指导教师可参加答辩会,但不聘为答辩委员会的成员。

答辩过程中,博士生用于报告论文和答疑的时间不少于1.5小时,硕士生不少于1小时。申请者的思想品行等综合表现、学位课程成绩、论文工作、科研成果及评阅意见等情况,由指导教师或教研室指定的有关人员介绍。答辩记录必须由答辩秘书独立完成,不允许由他人誊抄。

论文答辩不合格者,经答辩委员会同意,硕士生可在一年内再答辩一次。博士生可在两年内再答辩一次。

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时间:1126日—126日)

各分委员会组织召开会议,审查学位申请者的资格、学位论文和答辩材料等。审查决定硕士学位获得者名单,并将拟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审查博士学位申请者的申请材料,提出建议授予博士学位名单并负责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汇报相关情况。请各分会秘书及时将会议材料准备好,提交各分委员会讨论。

各分会的会议记录、表决票、表决汇总票原件报送学位办,各分会留存复印件。

各分会建议授予博士学位者的答辩简况表按要求填写后于20131210日前提交学位办。

八、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及学位授予(时间:12月中下旬)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审查通过硕士学位获得者名单,审查决定博士学位获得者名单。

九、档案材料的形成(时间:1220日—1230日)

各培养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档案归档管理规范》的要求将所有研究生的档案材料整理完毕。

所有学位申请者的学位论文电子版须向学校图书馆提交(授予学位前,学位申请人必须通过我校图书馆主页http://www.lib.snnu.edu.cn/的“学位论文提交系统”向图书馆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提交的电子版学位论文要求与最终定稿的印刷本一致),同时电子版论文须由培养单位收齐后统一报送校学位办。

十、相关说明

答辩相关文件、表格材料如《陕西师范大学学位论文规范》、《陕西师范大学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预答辩简表》、《预审读简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申请表》、《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答辩简况表》、《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延期申请表》等均可在研究生教育网查阅、下载。(网址:http://yjs.snnu.edu.cn。下载方法:资料下载——学位论文答辩相关表格)


                                研究生院

                             二一三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1.2013年下半年硕士学位论文送审名单.xls         

                  2.学位论文答辩相关表格.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