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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排2009级全日制专业学位教育硕士实习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09-12-28点击量:

2009级全日制专业学位教育硕士实习工作的意见

各有关培养单位:

为推进实践型、应用型教师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切实培养全日制专业学位教育硕士的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教育硕士培养方案》及《陕西师范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教育硕士教育实习实施办法》,现将2009级全日制专业学位教育硕士为期半年的实习工作安排如下:

一、实习时间和内容要求

2009级全日制专业学位教育硕士实习工作,在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进行。主要内容包括教学工作实习、班主任工作实习和教育调查实习等。实习结束后,每位实习生要提交《陕西师范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教育硕士实习工作簿》、实习总结、基础教育调查报告和一份高质量的多媒体教学课件。

1.教学工作实习

1)教学工作实习是这次教育实习的主要内容。每位实习生原则上都应担任12个班级的本专业一个学期的课程教学,在实习学校原任课教师的指导下,初步掌握有关备课、上课、辅导、批改作业、考试评价等教学基本环节的技能技巧;通过编写教案,掌握教案写作的基本规范和要求;练习制作一定数量的多媒体教学课件,掌握多媒体辅助教学的基本方法。

2)同一学校的实习生要经常互相听课和评课,注意练习说课环节,掌握说课的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

3)认真研读本学科初中和高中的课程标准,并分析比较本学科初中和高中不同版本的教材,熟悉新课改背景下的课程标准和教学内容。

2.班主任工作实习

要求在原任班主任的指导下,运用教育科学理论,学习班主任工作的原则、内容和方法;要深入到学生中去,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要学会组织和指导班、团、队或其它课外活动,开好主题班会,当好原班主任的助手。

3.基础教育调查实习

在实习期间,每位实习生必须结合工作实际选定一个课题,就广泛的基础教育教学问题进行调查研究,通过分析现状,阐明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最终形成有一定水平的基础教育调查研究报告。

调查研究的参考性选题: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对教育的要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进展与实施情况、当地基础教育实施情况、基础教育对教师教育的需求、素质教育对教师提出的新任务、高考改革对中学教学的新要求、实习学校的办学特色与经验、中学优秀教师的教学案例,中学教育对象的心理、生理特点、学习态度与方法、知识结构与智能水平、思想品德素质等状况及改进措施。

二、有关组织管理工作

1.研究生部负责除自主联系外2009级全日制专业学位教育硕士实习地点的联系、分组及所有实习生实习经费的管理工作。自主联系的实习生另有配套管理办法。

2.实习小组的组成及其指导:

1)实习小组由各个专业的实习生混编而成。

2)各个实习小组的组长由研究生部指派,负责沟通与协调,并和指导教师一起担负维持纪律和检查安全措施的责任,实习小组组长必须与研究生部保持密切联系。

3)带队指导教师由各相关学院推荐,并由研究生部指派前往实习学校指导、检查各实习小组的实习工作。

3.要求实习学校成立2009级全日制专业学位教育硕士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该校教育硕士实习的管理工作;同时,为每位实习生指定一名实践指导教师,具体负责指导实习生的课堂教学实习、班主任工作实习、基础教育调查研究等工作;实习结束后,给每位实习生做出鉴定并综合评定成绩。

三、实施步骤

1.准备阶段:200912-20101

包括确定实习地点和学校;混编组成各个实习小组;制定教育实习工作计划;召开实习指导工作会议;申领和发放实习经费等。主要工作有:

1)研究生部具体安排2009级全日制专业学位教育硕士实习工作,确定实习地点和学校,混编组成各个实习小组,做好实习经费的预算和分配工作。

2)指定各实习小组负责人及带队指导教师,负责与实习学校联系,确定下学期赴实习学校的具体时间,落实实习生教学的具体科目和教学内容。

3)要求每位实习生的指导教师或导师组提前做好实习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指导教育硕士编写教案、说课、试讲、评课,以及了解班主任工作的基本要求。

4)研究生部对2009级全体专业学位教育硕士进行实习工作的系统培训。

 2.实习阶段:20102-6

1)各实习小组必须按照实习前所制定的计划集体到实习学校报到。

2)报到时要认真听取实习学校领导的校情介绍,听取班主任工作经验介绍,并根据实习学校的意见,安排好食宿等事项。

3)从第一周起,按计划开展教学、班主任工作和教育调查工作。日常管理由实习小组长和实习学校指导教师负责。

4)我校指导教师要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到实习学校了解情况,听取实习学校指导教师意见,指导实习生写好实习日记,并督促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向研究生部汇报。

3.小结阶段:20107

1)在所在实习学校考试期间,实习生进行实习小结,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对实习生教学、班主任等工作,做出鉴定,评出成绩,并经实习学校领导小组认定、签署意见并盖章方为有效。

2)实习生的总成绩,由各学院导师组评定,主要根据每位实习生在实习单位的表现,教育调研报告的质量以及实习工作小结的情况,三者综合加以评定,学院签署意见,由研究生部审核确认,合格者给予6学分。                              

 

    研究生部

                                   20091225

附件:

1、陕西师范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教育硕士教育实习实施办法

2、陕西师范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教育硕士自主联系实习管理办法

3、陕西师范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教育硕士实习工作条例

4、陕西师范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教育硕士实习班主任工作的规定

5、陕西师范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教育硕士教育实习成绩评定办法

6、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实习调查研究参考选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