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及各位考生:
为了做好本学期研究生(博士、硕士、联考教育硕士)期末考试工作,依照《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安排意见》,经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对期末考试工作调整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考试地点
(一)2011级联考教育硕士(以下三门课程闭卷考试)
1.2012年12月23日(周日)上午08:00-10:00考《教育学原理》
2.2012年12月23日(周日)上午10:30-12:30考《教育心理学》
3.2012年12月29日(周六)下午14:30-17:00考《英语》
考试地点:《教育学原理》、《教育心理学》、《英语》考试在教学八楼。
(二)2012级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博士)
1.外语
2012年12月29日(周六)上午08:30-11:00
以下研究生参加此次考试:
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包括参加英语普通班和英语提高班的研究生。考试为闭卷考试,有听力,请提前准备好听力接收机(试音部分请参照考试要求第3点),届时将通过学校广播站的音频播放。
2012年12月29日(周六)下午14:30-17:00
以下研究生参加此次考试:
①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为闭卷考试,没有听力。
②学习日语、俄语、德语、法语的研究生笔试部分的考试(闭卷),没有听力。
③博士研究生,写作和翻译部分统一安排闭卷考试,没有听力。
考试地点:英语考试在两个校区同时进行,长安校区考试在文渊楼一段,雁塔校区考试在教学八楼,其中小语种考试全部在雁塔校区。
2.专业公共课
①2012年12月23日(周日)上午08:00-10:00
《教育学原理》考试,2012级全日制教育硕士、农村教育硕士参加。
②2012年12月23日(周日)上午10:30-12:30
《教育心理学》考试,2012级全日制教育硕士、农村教育硕士、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研究生参加。
③2012年12月23日(周日)下午15:00-17:00
《现代教育技术》考试,2012级全日制教育硕士、农村教育硕士参加。
④2012年12月30日(周日)上午10:30-12:30
《教育科研方法》考试,2012级全日制教育硕士、农村教育硕士、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研究生参加。
⑤2012年12月30日(周日)下午15:00-17:00
《课程与教学基本原理》考试,2012级全日制教育硕士、农村教育硕士、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研究生参加。
考试地点:以上专业课考试在两个校区同时进行,长安校区考试在文渊楼一段,雁塔校区考试在教学八楼。
二、考试要求
1.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和任课教师应严格按照 “培养计划”的有关要求进行,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将不认可其成绩。
2.本学期期末考试在雁塔校区和长安校区同时进行,各学院研究生在学院所属的校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研究生必须持研究生证参加考试(请已申请补办研究生证的研究生于12月20日下午14:00——17:00到培养办公室领取证件)。
3.2012级学术型研究生(包括普通班和提高班)需要考听力,听力放音全部采用调频广播方式,请各位同学在12月22日随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一起听力试音。
考场安排已在研究生院主页上公布,考试前一天也将在考场楼前张贴,请各位考生及时查看,如有问题请尽快与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马老师联系。
三、成绩登记及试卷保存
公共课任课教师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将纸质版成绩单签字后交培养办公室备案。专业课考试结束后,主考教师应及时将试卷及签字后的成绩单交所在学院(中心)研究生秘书处备案。
四、考试组织安排
(一)成立考试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主 考:萧正洪
副主考:郑海荣、施建雄、宋传东、王明道
雁塔校区考务办人员:靳春泓、张昊、马文飞
长安校区考务办人员:周自翔、程蕾、梁莹、王莉
考场巡视:1、(英语考试)薛金强 习青侠
2、专业公共课任课教师参加本门课程巡考
(二)监考工作
1.监考人员:由研究生院选派责任心强认真负责的教职工担任监考。
2.到校时间:
2012年12月23日(周日)公共专业课考试在长安校区监考的教师于上午7:20、下午14:20在文渊310教室(考务办公室)召开监考工作会议,会后布置考场;在雁塔校区监考的教师于上午7:20、下午14:20在教学八楼8202教室(考务办公室)召开监考工作会议,会后布置考场。
2012年12月29日(周六)的公共课外语考试在长安校区监考的教师于上午7:40、下午13:50在文渊310教室(考务办公室)召开监考工作会议,会后布置考场;在雁塔校区监考的教师于上午7:40、下午13:50到教学八楼8202教室(考务办公室)召开监考工作会议,会后布置考场。
2012年12月30日(周日)公共专业课考试在长安校区监考的教师于上午9:50、下午14:20到文渊310教室(考务办公室)召开监考工作会议,会后布置考场;在雁塔校区监考的教师于上午9:50、下午14:20到教学八楼8202教室(考务办公室)召开监考工作会议,会后布置考场。
3.监考工作人员职责:
监考工作人员要按时到岗,自觉服从主考和考试领导小组的安排,遵守监考工作纪律,认真履行监考工作职责。
附件:考场安排
1.23日(周日)上午第一场《教育学原理》考场安排.xls
2.23日(周日)上午第二场《教育心理学》考场安排.xls
3.23日(周日)下午《现代教育技术》考场安排.xls
4.29日(周六)上午《公共英语(有听力)》考场安排.xls
5.29日(周六)下午《公共英语(无听力)》考场安排.xls
6.30日(周日)上午《教育科研方法》考场安排.xls
7.30日(周日)下午《课程与教学原理》考场安排.xls
研究生院
201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