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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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的梦•中国梦”优秀研究生事迹报告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5-02点击量:

一、活动目的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党组[2013]2号《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和陕西省教育厅[2013]13号《关于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研究生院(研工部)决定组织开展“我的梦·中国梦”优秀研究生事迹报告会。此次活动旨在集中展现我校研究生在科技创新、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先进事迹,通过事迹宣讲发挥优秀研究生的示范作用,鼓励全校研究生向这些同学积极学习、奋发成才,为实现“我的梦·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

二、活动时间及流程安排

1、第一阶段:学院(中心)选拔推荐阶段(53日—515日)

各单位在内部对优秀研究生事迹进行宣传、展示,推荐本单位1-2名优秀研究生至学校参与评选。

2、第二阶段:全校评选阶段(516日—524日)

由学校对各学院(中心)推荐的候选人进行筛选,通过网络投票和公开张榜等方式进行事迹宣传,最终确定8名研究生为陕西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事迹巡讲团成员

3、第三阶段:全校巡讲阶段(525日—6月初)

5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举行两至三场2013年“我的梦·中国梦”陕西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事迹报告会。

三、活动内容:

(一)评选范围: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二)活动主题:我的梦·中国梦

(三)推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

3、能够代表我校研究生优秀典范,反映我校研究生良好的精神风貌及优良学风,在学术科研、社会公益、励志成才等某一方面具有突出表现。

四、材料报送说明

研究生将申请材料提交到所在学院、中心,各学院、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评议,提出推荐名单,并于515日下午15时前将推荐人的材料送至长安校区校务楼426室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同时将推荐人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yjsjz@snnu.edu.cn 

 

 
附件:申请表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13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