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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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各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3-11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有关精神,国家于2012年设立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设立后,我校制订了《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成立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术评议委员会,顺利完成了2012年、201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通过两年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对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加强科学道德起到了重要作用。在两年的评审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部分单位对研究生的科研要求不明确,评价体系不完善;对思想道德和学术道德方面不够重视;评奖规则制订滞后,缺乏前瞻性等。为了使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更加科学、合理,切实起到激励和带动作用,研究生院决定进一步完善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尤其是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评奖细则。现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认真总结两年来的评奖经验,广泛听取学院研究生导师和学生的意见,修订并完善各单位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修订工作完成后,研究生院将统一公布。具体要求如下:

一、修订内容

修订内容包括各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办法、细则,科研成果的相关要求,积分评价体系与评奖程序,评委会组成人员名单等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相关的内容。

二、修订要求

1.明确对研究生科研成果的要求,防止出现低水平成果简单累计的积分办法。

2.规范评奖程序,突出研究生导师和导师组在评奖中的作用。建立完善的学生异议和申诉机制。

3.不同学科与专业,学术型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建立不同的评价体系和办法。

4.体现对研究生思想品德、学术道德的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实行一票否决,防止出现片面的唯科研论。

5.对于在某一方面作出突出成绩,比如学科竞赛、社会公益尤其是取得优秀实践成果的术科类、工科类研究生应建立相应的评价标准。

 

三、时间安排

1311日至319  意见征求和搜集阶段

2320日至328   规则修订完善阶段

3331日至44    材料上报阶段

4415日前           各学院评奖细则统一公布

 

联系人:张昊  张明超

联系电话:85310348

联系邮箱:yjsjz@snnu.edu.cn

附件: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暂行)

                                     

                                      研究生院

                                    2014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