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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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4年研究生积学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12-12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及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19号)、《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方案》(陕师校发[2014]73号)等文件精神,为鼓励我校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学校在所有全日制研究生(除MBAMPAMTA)中设立积学奖学金,积学奖学金从20149月入学的研究生中开始评选,经费由国家财政专项拨款和学校自筹经费共同承担。

积学奖学金每学年初评定,一次性发放,主要考核研究生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现将2014年研究生积学奖学金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研究生积学奖学金的等级、额度及评定比例

学生类别

等 级

比 例

标准(每生每年)

博士研究生

一等     

15%

1.8万元

二等     

25%

1.2万元

三等   

35%

0.8万元

硕士研究生

一等     

10%

1.2万元

二等   

15% 

0.9万元

三等   

25%

0.7万元

 

 

 

 

 

 

 

 

 

 

 

 

 

 

 

 注:当学年获得积学奖学金一等奖的研究生同时授予优秀研究生的荣誉(毕业年级研究生授予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荣誉)。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3.学习态度端正,努力掌握专业知识,学习成绩优良;

4.具有较好的科研能力,所取得的科研成果须符合学术道德规范;

5.按学校规定时间进行报到和注册,在规定学制内的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6.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研究生在学期间受到过各类警告及以上处分者;研究生在学期间发生学术不端行为者;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研究生;

7.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取得博士生学籍前,按硕士身份参评;在取得博士生学籍后,按博士身份参评。参评时的科研成果按所在学习阶段确定,且不得累加。

    三、评选办法

各培养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研究生积学奖学金评奖细则。研究生积学奖学金的评选办法因研究生年级和类别而不同。

1.一年级研究生

一年级研究生评选时可在享受范围、享受等级、享受金额等方面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和评选细则有所调整和浮动,覆盖范围上下浮动不超过15%,奖励金额硕士最高不超过1.2万元,博士最高不超过1.8万元。研究生院将根据各培养单位符合条件的参评研究生人数和奖励办法规定的各等次比例与奖励金额下达一年级积学奖学金总额。

学校对各单位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推免生按1.2万元进行奖励,受奖励学生不占各单位积学奖评选基数。研究生院建议对非在职博士研究生优先考虑,并给予硕博连读博士生较高等级。

2.二、三年级研究生

积学奖学金实行一年一评的动态管理。第二学年以后奖学金的评定主要依据上一学年学生的学习成绩、学术科研能力、学术科研成果、学生日常表现及参加集体活动、社会服务的表现等综合评定。二、三年级评定时,学校将根据评选比例下达各等次具体的获奖名额。

四、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向所在的基层培养单位提出申请,获得导师推荐,填写《各类奖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交相关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2.各研究生基层培养单位积学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初评,并将评选结果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

3.评奖结果在基层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各培养单位将拟获奖学生《申请表》及《积学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各单位积学奖学金评选办法及评审细则》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将《汇总表》、《评选办法及评审细则》电子版发至yjsjz@snnu.edu.cn邮箱;

4.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在全校范围进行综合审定,确定拟获奖名单,并将评选结果在研究生教育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学校批准。

五、时间安排

1212日,研究生院发布评奖通知;

1215—1225日,各培养单位组织评审并公示;

1226日,各培养单位将拟获奖人选及各项材料报研究生院;

1229—1231日,学校公示。

六、其他

1.各单位应参照国家奖学金基层评审委员会的组成成立评审委员会,基层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本单位积学奖学金的评选细则,并具体组织本单位积学奖学金的评定。

2.各单位在评选时要保证学术型与专业学位型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和优秀生源调剂生均能平等参加积学奖学金的评选。

3.2013年录取的少数民族骨干硕士、2013年录取的研究生支教团仍享受原奖助政策,不参与2014级研究生积学奖学金的评选。

4.因时间比较紧,请各单位抓紧时间进行评选,务必按照时间安排报送材料。在积学奖学金评审过程中,研究生若有相关问题和建议可以向学院的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反映,也可以向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85310348;联系地址:文汇楼A段五层515室;邮箱:yjsjz@snnu.edu.cn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14年12月12日

 


          附件1:各类奖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积学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3:积学奖学金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