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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研究生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2     作者:     浏览数:点击:[]次    分享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大会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选树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先进典型,激励研究生积极进取、奋发成才,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和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学校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研究生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1.个人奖项:优秀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研究生标兵。

2.集体奖项:优秀导学团队、学风建设先进集体。

二、评选比例

1.优秀研究生在非毕业研究生中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在毕业研究生中评选,评选比例(含博士生)均为10%。

2.优秀研究生干部在担任研究生会、社团、班级和党团干部的研究生中评选,总人数在200人以内的单位推荐1名,200人以上的单位推荐2名。校级研究生组织指标单列。

3.研究生标兵在各单位推荐的“优秀个人”中进行推荐评选,学校以线上或线下陈述答辩的形式进行公开评选。

4.评选优秀导学团队10个,学风建设先进集体10个,评选以材料评选和陈述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评选条件

1.优秀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

(1)政治立场坚定,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加主题教育活动;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校纪校规;积极实践,热心公益;身心健康,积极向上;服务同学,群众基础良好。

(2)在专业学习、科学研究、创新创业、学科竞赛或专业比赛等方面有突出成绩;获得各类奖学金或其他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励者优先。

2.优秀研究生干部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积极上进,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

(2)担任研究生干部职务一年以上,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奉献精神,工作积极主动,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出色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

(3)严于律已,关心同学,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和良好的群众基础;能够自觉代表和维护广大研究生合法权益。

3.研究生标兵

符合优秀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条件;在专业学习、科研创新、学科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艺术和学生工作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或为学校、社会做出特殊贡献者。

4.优秀导学团队

(1)评选对象为一名或多名研究生导师(在我校担任导师达三年及以上)及其直接指导的研究生共同构成的导学团队。评选主要从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落实情况、导师个人师德师风与学术水平、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情况、所指导团队业绩表现及育人成效等方面进行考核与评价。

(2)参评团队导师的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业务素质精湛;导师能经常与研究生谈心谈话,开展思想引导,就业指导和心理疏导,关心研究生的学习和生活;导师能经常对研究生进行学业指导,举办学术交流会,为研究生参加访学、学术会议或专业实践提供机会。

(3)参评研究生须为团队参评导师的学生,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政治站位,能在导师指导下积极开展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积极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和较高水平的学术成果;团队研究生就业率高,就业质量好。参评团队成员在近三年无违反学术道德和校纪校规的行为,未发生重大安全稳定事故。

5.学风建设先进集体

(1)培养单位重视研究生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工作,在推动工作方面有创新举措、品牌活动和突出成绩。

(2)引导广大研究生积极践行“抱道不曲、拥书自雄”学风和“淳厚博雅、知行合一”校风;有良好的班风和学风,无学术不端行为。

(3)积极组织开展研究生“入学教育”“学术科技文化节”“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活动月”等活动,研究生参与度高,取得良好育人效果。

四、评选办法

1.各单位要坚持公正合理、实事求是、宁缺勿滥、保证质量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选的办法进行;报送结果需在单位内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2.研究生思想品德表现由培养单位主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处级干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定,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

3.研究生专业成绩、学术成果、专业获奖情况鉴定由培养单位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处级干部组织相关人员,结合专业实际进行审核和评定。

4.已获得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的学生自动认定为校级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占用培养单位名额。

5.各培养单位评奖评优报送汇总表中的学生名单须按照推荐优先级进行排列。若研究生申报“研究生标兵”“年度人物”落选,则自动顺位至“优秀毕业研究生”或“优秀研究生”。

五、奖励办法

1.为优秀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为研究生标兵颁发荣誉证书、奖杯和1000元奖金。

2.被评为“优秀个人”者,在离校前出现与评选条件相违背的行为,或者不能按期毕业者,则取消其“优秀个人”资格,驳回证书、奖品和奖金。

3.为优秀导学团队和学风建设先进集体颁发奖牌和2000元奖金。

六、相关要求

1.做好宣传动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推优评优”工作,要依托新媒体网络等平台,在研究生中做好宣传动员,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2.做好材料报送。各单位需通知研究生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优秀个人”奖项申报,经评选审核和网络公示后于5月7日(周五)下午5时前将汇总表和先进集体及“研究生标兵”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教育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ygb@snnu.edu.cn邮箱,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3.做好陈述答辩。申报“研究生标兵”的候选人,申报“优秀导学团队”和“学风建设先进集体”的负责人请提前(评审会拟定5月中旬举行)做好陈述答辩准备。

联 系 人:杨仁财  杨雅程

联系方式:029-85310349


附件:

1.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个人”评选申报表

2.陕西师范大学“优秀导学团队”评选申报表

3.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风建设先进集体”评选申报表

4.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优秀个人”推荐名额对照表

5.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报送汇总表

6.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个人”申报系统操作说明

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

2021年4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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