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育硕士培养单位:
根据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优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今年将继续开展我校优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月31日获得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日制、联考、免费师范生教育硕士)的学位论文。
二、评选标准
1.论文选题与基础教育实践密切相关,接近相关领域研究的最新进展,对我国基础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论文内容必须理论联系实际,能有效运用现代教育和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结合所学专业对基础教育领域的实践问题进行探索,并提出科学合理的策略或方法。
3.论文注重科学研究方法的运用,遵守学术伦理,符合学术规范。
三、报送材料
1.填写完整的《全国优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推荐表》(见附件)纸质版1式1份及电子版。填写时请注意:①专家推荐理由在纸质版表格上可以手写,但必须输入电子版文档内;②单位推荐意见及签章一栏由校学位办统一填写。
2.学位论文的电子版(word格式)。
3.攻硕期间及获得硕士学位一年内获得与硕士学位论文有关的成果复印件,纸质版、电子版均可。
4.学院汇总的《全国优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
三、推荐程序
1.各教育硕士培养单位组织专家,成立推荐小组,根据评选标准,择优推荐。各单位具体推荐名额见附表。
2.各单位所有报送材料请于6月20日前送交学位办。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至学位办邮箱(yjsxwb@snnu.edu.cn)。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16年6月7日
附表:各单位推荐名额
政治经济学院 3人,教育学院9人,体育学院 2人,文学院 9人,外语学院 8人,音乐学院 2人,美术学院 3人,历史文化学院 3人,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6人,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4人,化学化工学院 3人,旅游与环境学院 4人, 生命科学学院 3人,计算机学院 2人,心理学院2人
附件1:全国优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推荐表.doc
附件2:2014年1月至2016年1月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名单及各单位推荐名单.xlsx
附件3:全国优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汇总表(学院汇总).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