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级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
为了配合学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的实施,适应新机制下学生缴费和奖助学金的发放,现将有关缴费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费缴纳时间
2008级研究生培养费、住宿费按学年交费,具体缴纳时间为:第一学年发录取通知书前缴纳第一学年学费(确认被拟录取),第一学年开学报到时(9月份)缴纳本学年住宿费,代收教材、体检费等;第二学年、第三学年开学报到时缴纳本学年学费、住宿费。
二、奖助学金发放办法
研究生奖助学金的发放具体办法按《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行方案》和有关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三、费用的缴纳和奖助学金的发放方式
为方便研究生交费和领取奖助学金,提高研究生管理工作效率,2008级研究生交费和领取奖助学金统一实行银行卡代扣和发放的方式,原则上取消现金和刷卡交费方式。
四、办理银行卡以及缴纳费用、领取奖助学金的方式
1、学校统一为研究生办理个人交费专用银行借记卡,学校委托建设银行西安高新开发区支行办理建设银行借记卡,外地考生银行卡通过邮寄方式寄到个人的收件地址,请同学们及时查收。通过复试的西安地区(含蓝田县、高陵县、户县、周至县、临潼区、长安区、雁塔区、阎良区、灞桥区、莲湖区、新城区、未央区、碑林区)考生必须在4月25日到研究生部奖助管理科领取银行卡。
2、被确定录取为我校研究生的同学必须在5月6日前将本学年培养费(文科6500元,理科7000元,艺术类10000元)足额存入学校统一办理的个人交费专用银行卡内,建设银行将在5月8日和9日下午5时统一检索并代扣培养费(免手续费),届时银行卡代扣成功的将由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发放录取通知书。
3、收到录取通知书的研究生在每学年开学报到前一个星期应将本学年应交费用足额存入学校统一办理的个人交费专用银行卡内,在开学报到前2日由建设银行统一检索并代扣本学年费用,收费收据在开学报到时直接在所在学院领取。
4、2008级研究生奖助学金按《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行方案》和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按期转入学校统一办理的个人交费专用银行卡内。
五、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1、学校统一办理的个人交费专用银行卡既要用于在校三年的缴费,同时今后三年又要用于领取奖助学金,因此,务必妥善保管,如发生丢失等情况要及时到研究生部奖助管理科备案登记,随后领取新卡。
2、在学校规定的缴费期,同学们务必及时将应缴费用足额存入个人交费专用银行卡内,以保证银行及时扣款成功,保证开学报到注册。
3、因特殊原因,不能在校住宿的学生必须在开学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研究生部同意后,方可不交住宿费。
研究生部 财务处
200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