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进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换届和选聘第六届学科评议组成员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校推荐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六届学科评议组成员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评议组成员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学术水平较高,有指导博士研究生的经验,正在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具有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学者。
2、评议组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年龄在55岁以下的优秀中青年专家、学者应占较大比例;年龄在50岁以下的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少数学科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二、推荐程序
1、各单位根据推荐条件,对推荐人员名单进行认真遴选,提出本单位的推荐人员名单,并填写汇总表(附件一)和简况表(附件二)。各单位推荐名额为每一个一级学科推荐1~2人。
2、各单位务必于10月28日前将汇总表和简况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部学位管理科。
联系电话:85310354,电子信箱:yjsxwb@snnu.edu.cn。
附件:一、推荐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第六届成员候选人员名单汇总表
二、推荐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第六届成员简况表
三、国务院学位办通知
四、学科专业目录
研究生部
“211工程”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200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