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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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在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学科、专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03-02点击量:

各有关学院

为了更好地适应相关学科发展的趋势,科学、合理地设置学科、专业,以满足社会发展需求,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学科、专业备案工作的通知》(学位[2002]84)文件精神,我校结合实际情况,组织有关学院和专家对现有优势学科进行充分论证,决定在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拟自主设置博士学位授权点。经国务院学位办公室审核、同意对我校在中国语言文学等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文体研究与文学教育等8个学科、专业进行备案。(详见教育部 “2008年备案的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学科、专业名单”,网址:http://www.moe.gov.cn/edoas/website18/77/info1234832786174777.htm)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相关学科博士生指导教师的队伍建设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制定相应的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并积极做好招生宣传工作,为招收、培博士研究生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附:  2008年备案的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学科、专业名单

 

 

发展规划与“211工程”建设处   研究生部

                            二○○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   2008年备案的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学科、专业名单

 

学位授予单位

一级学科名称

自主设置学科专业名称

陕西师范大学

中国语言文学

文体研究与文学教育

中国语言文学

跨语言文化研究

历史学

艺术文化史

化学

食品化学

地理学

国土资源学

地理学

自然灾害学

生物学

生物数学

生物学

运动生物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