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了更好地适应相关学科发展的趋势,科学、合理地设置学科、专业,以满足社会发展需求,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学科、专业备案工作的通知》(学位[2002]84号)文件精神,我校结合实际情况,组织有关学院和专家对现有优势学科进行充分论证,决定在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拟自主设置博士学位授权点。经国务院学位办公室审核、同意对我校在中国语言文学等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文体研究与文学教育等8个学科、专业进行备案。(详见教育部 “2008年备案的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学科、专业名单”,网址:http://www.moe.gov.cn/edoas/website18/77/info1234832786174777.htm)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相关学科博士生指导教师的队伍建设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制定相应的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并积极做好招生宣传工作,为招收、培养博士研究生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附: 2008年备案的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学科、专业名单
发展规划与“211工程”建设处 研究生部
二○○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 2008年备案的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学科、专业名单
学位授予单位 |
一级学科名称 |
自主设置学科专业名称 |
陕西师范大学 |
中国语言文学 |
文体研究与文学教育 |
中国语言文学 |
跨语言文化研究 |
历史学 |
艺术文化史 |
化学 |
食品化学 |
地理学 |
国土资源学 |
地理学 |
自然灾害学 |
生物学 |
生物数学 |
生物学 |
运动生物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