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09年3月进行我校“何崇本研究生创新奖学金”、“福慧爱心奖助学金”、“华藏、孝廉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奖项的评选范围、条件及名额见附件中的评选办法。
二、名额分配
各奖学金名额分配见评选办法,其中,“何崇本研究生创新奖学金”每个研究生培养单位可申报博、硕士研究生各1名;“福慧爱心奖助学金”各单位按分配的名额进行申报;“华藏、孝廉奖学金”相关单位可按博士生2名、硕士生2-3名进行申报。
三、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向所在的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审核、初评,并将推荐名单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不少于三天的公示;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
2009
年
3
月
13
日
前将推荐名单及评选材料报研究生部奖助管理科;
4.研究生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审核;
5.学校各相关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获奖名单,并在研究生教育网上进行公示,三日内无异议,则评选结果生效。
四、需报送材料及要求:
1.“申请表”原件(“何崇本研究生创新奖学金申请表”和“华藏、孝廉奖学金申请表”可打印,“福慧爱心奖助学金申请表”需用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认真填写);
2.《推荐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发送至yjsjz@snnu.edu.cn,纸质版须加盖公章;
3.科研成果复印件。
4.申请“福慧爱心奖助学金”需填报“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习情况表”。
所有材料务必于
2009
年
3
月
13
日前
报研究生部奖助管理科,逾期视为放弃。
研究生部
2009
年3
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