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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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申请】关于做好2026年9月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8-21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就做好20269月学位论文答辩相关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答辩(时间:不晚于分会召开时间)

(一)答辩审批

1.硕士研究生答辩委员会组成经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后,由分会负责审批。

2.博士研究生答辩委员会组成经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分会审查后,由学位办负责审批。

3.答辩审批工作均在研究生教育教学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

(二)答辩组织

硕士、博士研究生答辩原则上采取线下答辩的形式。

    二、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时间:截止911日)

各分会组织召开会议,审查学位申请者的资格、学位论文和答辩材料等,提出建议授予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的学生名单,最晚于914日前提交分会材料。

(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及学位授予(时间:9月中下旬)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各分会提出的建议授予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名单,做出授予学位决定。

   三、学位信息填报(时间:91日—915日)

   四、论文提交(时间:9月1日—9月20日)

   五、其他

1.本工作通知所涉及具体工作要求及操作指南参见附件:答辩秘书、研究生秘书答辩工作包(附件1)、学生答辩工作包(附件2)、学位论文答辩相关工作要求(附件3)、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工作说明(附件4)、学位申请与学位上报信息核对操作指南(附件5)、论文提交及保密论文管理(附件6)。

2.硕士、博士研究生答辩批复、答辩简况表、分会阶段表格等材料均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处理。

3.博士答辩表决票需在系统中完成答辩委员会审批后至研究生院学位办领取。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6年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