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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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毕业】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3-13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陕师校发〔202171号)和《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毕业实施细则(修订)》(师研〔20244号)相关规定,未达到学位授予要求但达到毕业要求者,申请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学校准予毕业。现将2025年春季学期研究生申请毕业论文答辩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答辩人员范围

1.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已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完成各项培养环节(论文开题、中期考核等),且满足毕业的基本要求的;

2.已结业的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期限内(即硕士研究生结业1年内、博士研究生结业2年内)的最后一个学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且通过学位申请资格审核及公示环节的。

二、预答辩与预审读

拟申请毕业论文答辩者需完成博士毕业论文预答辩;拟申请毕业论文答辩者需完成硕士毕业论文预答辩(或预审读)。

三、资格审查(3月13日-3月31日)

毕业论文答辩申请者将毕业论文答辩审批表及相关审查材料交至所在培养单位。培养单位按照研究生毕业要求(https://newyjs.snnu.edu.cn/info/1020/17180.htm)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后填报资格审查汇总表,连同学生提交的毕业论文答辩审批表一并交至研究生院学术学位培养办审核备案。

资格审查相关用表见附件1

四、毕业论文检测(4月7日前)

研究生填写毕业论文检测申请表(附件2),同时将毕业论文提交至指导教师审核,指导教师将审核后的论文交至研究生秘书处。各培养单位需在47日前完成毕业论文文字复制比检测,检测结果参照学校文件处理。检测合格后方可启动论文送审工作。

五、毕业论文送审(毕业论文答辩前完成)

在本单位组织毕业论文答辩前,需完成毕业论文送审评阅,博士毕业论文送审3份,硕士毕业论文送审2份。

毕业论文送审相关用表见附件3

六、毕业论文答辩(不晚于分会召开时间)

1.研究生提交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至所在培养单位审核,培养单位出具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批复至研究生院学术培养办,依此领取毕业论文答辩表决票(博士一式5份,硕士一式3份)、毕业生登记表(一式2份)以及毕业论文封皮

2.培养单位如实记录答辩情况,填写毕业论文答辩情况表(一式2份,用于教学档案和人事档案归档),并由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公告毕业论文答辩情况。

相关表格见附件4

七、材料备案

毕业论文答辩通过后,研究生需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并经导师审核定稿后印制存档论文,博士论文和硕士论文各2本。毕业论文答辩者填写毕业论文答辩简况表,提交至研究生秘书处。

617日前,各培养单位填写通过毕业论文答辩人员汇总表,连同毕业论文答辩简况表毕业论文报送至研究生院学术学位培养办公室。

材料备案相关表格见附件5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3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