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所有2019级课程与教学论硕士及2020级教育硕士必须参加实习,为保证2019级课程与教学论硕士及2020级教育硕士实习工作有序开展,在前期摸底的基础上,需要对拟申请自主实习的学生材料进行审核,现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无特殊情况的学生需服从学校和学院的统一安排。
一、材料要求:需申请自主实习的学生须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学时系在职和委托培养的学生:
1.须提供委培协议的复印件或工作单位的证明原件;
2.《陕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自主实习申请表》(附件1);
3.《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实习安全责任书》(附件2)。
(二)如因就业等原因申请自主实习的学生:
1.须提供实习单位出具的正式接收实习协议,协议由实习单位负责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陕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自主实习申请表》(附件1);
3.《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实习安全责任书》(附件2)。
(三)因相关学院实习计划和安排需自主实习的学生由学院统一提出申请并开具证明,且填写《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实习安全责任书》(附件2)。此项主要涉及教育学院和心理学院的教育硕士。
二、报送要求:请各学院审核自主实习申请材料,并汇总《2019级课程与教学论硕士及2020级教育硕士拟自主实习数据汇总表》(附件3 ),经主管领导亲笔签字后以学院为单位(不受理学生个人材料),将以上材料(附件1,附件2及其他支撑材料纸质版,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于12月1日(星期二)中午12时前报送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文汇楼A段519室,029-85310101)审核,过期不再受理自主实习申请。
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