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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信息公示与异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25     作者: 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     浏览数:点击:[]次    分享到:

 各相关学院,

      现将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开展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信息公示与异议的通知》(学位中心[2016]135号)的通知转发各相关学院,请有关学院根据文件精神,持续做好专业水平评估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请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点在公示期间登录子系统进行查看与反馈。并于2016122日前完成子系统提交,专业学位办公室于2016127日前完成各学位点的审核上报。

 

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

2016年11月28日

 


《关于开展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信息公示与异议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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