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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寒假留校的相关安排

发布时间 :2010-01-11点击量:

各学院、中心:

根据学校的寒假放假安排,本学年寒假放假时间自2010123日起2010228止,现对研究生寒假留校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研究生寒假放假时间与学校安排一致,不留校研究生应在寒假放假后按时离校,学校收假后准时到校。

二、各学院要做好留校研究生的管理工作,按照集中住宿的原则,每个宿舍住宿研究生必须在三人以上,不安排单独一人住宿。同时应指定一至两名留校研究生负责假期的日常管理和信息联络工作

三、各学院应对留校研究生情况予以审核,留校的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研究生总数的10%,西安周边地市(如宝鸡、周至等)原则上不予留校。留校研究生的住宿在各学院现有宿舍内部统一调配,水电费用和钥匙使用由研究生内部自行协调,宿舍内部物品安全由个人负责。

四、假期留校研究生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并填写《研究生假期留校住宿安全承诺书》。雁塔校区留校的研究生将填好的《承诺书》交到学院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秘书)处并113日前直接到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办公室赵老师处(女生院公寓一楼1层)办理登记手续;长安校区的留校研究生于115日前《承诺书》和一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 (背面注明学院、学号、姓名)到所在学院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秘书)处办理登记手续。长安校区各学院的辅导员(研究生秘书)请116日前将《2010年寒假留校研究生登记表》(加盖学院公章)连同学生照片报送长安校区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办公室蔡老师处(汉园一号楼C1-112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hqsq@snnu.edu.cn

五、各学院务必于118日前将本学院寒假不回家的研究生名单报研究生部奖助管理科并将电子版发送至yjsjz@snnu.edu.cn.

 

附1:陕西师范大学学生假期留校住宿安全承诺书

附2:2010年寒假留校研究生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部

                             2010年1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