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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2018年研究生阳光体育运动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19     作者:     浏览数:点击:[]次    分享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相关部门: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定于4月20日在长安校区体育场举行2018年研究生阳光体育运动会,为切实做好赛会组织和服务保障,确保运动会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4月20日(星期五)上午8:30在长安校区体育场举行运动会开幕式,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主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处级干部、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研究生辅导员、运动员及学生代表着运动装按时参加开幕式,并在开幕式后参加相关比赛活动。

二、运动会期间研究生全天停课,全体研究生要以饱满热情积极参与运动会;各单位要加强考勤,研究生不得擅自离校,更不得组织春游,组委会将结合有关情况开展“精神文明奖”和“优秀组织奖”评选。

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认真做好开幕式引导、运动员参赛、非运动员观赛、突发事件处理等组织服务工作;研究生辅导员及研究生会主要干部要全程参与,确保运动会及相关工作正常进行。

四、组委会诚邀致力研究生培养的学校领导、部门领导、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人、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走出实验室、办公室,走向操场、沐浴阳光,和广大研究生一起参加体育锻炼,构建良好和谐的师生关系,弘扬健康向上的运动风尚。

五、雁塔校区参加运动会的研究生请于6:30到雁塔校区东门外统一乘车前往长安校区(联系人王静15289353117)。

特此通知

研究生阳光体育运动会活动组委会

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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