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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我校建档立卡家庭研究生信息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8-31     作者:     浏览数:点击:[]次    分享到:

各学院、研究院(中心、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教育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进一步加大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精准资助力度,切实保障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就学、顺利完成学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对象

我校在册的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确认程序及时间

1.已在校就读的建档立卡家庭研究生(包括陕西籍和非陕西籍),请于7月9日前到研究生院(研工部)教育管理科领取《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子女情况证明表》(一式两份),经辅导员签字后,带回生源地所在县(区)扶贫办公室开具证明。

2.今年录取的新生建档立卡家庭研究生。下载《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子女情况证明表》(附件1),到生源地所在县(区)扶贫办公室开具证明。

3.9月10日前,建档立卡家庭研究生将加盖生源地所在县(区)扶贫办公室公章的《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子女情况证明表》交回至学院辅导员处,并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个人信息管理”界面完成家庭情况和贷款情况的填报。

4.9月15日前,学院辅导员统一收集《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子女情况证明表》,并根据学生提供的纸质材料,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对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等级认定和审核工作。电子版汇总表通过系统提交研究生院(研工部)管理员,纸质版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连同《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子女情况证明表》(一份)交至研究生院(研工部)教育管理科。

三、工作要求

1.做好宣传动员。建档立卡学生信息确认是认真贯彻落实精准资助政策,严格认定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积极做好我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信息确认工作,为进一步实施精准资助做好基础工作。

2.做好审核认证。各学院应组织辅导员老师认真学习《陕西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修订)》(陕师学发[2017]2号)文件精神,不能落下一个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

3.做好归档备案。学校每年组织一次建档立卡学生信息确认工作,考虑到家庭经济变化导致“脱贫”和“返贫”的学生家庭应实施动态管理,及时将建档立卡学生信息变化反馈至研工部教育管理科备案。

4.做好教育引导。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信息确认后,通过奖贷助补减免等资助措施,在校期间实施相应资助。学院应组织开展精细化、个性化的帮扶活动,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学习和生活中存在的问题,让学生健康、自信、快乐成长,培养学生自立、自强、诚信和感恩,促进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健康成长。


附件: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doc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17.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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