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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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级教育硕士及2018级课程与教学论硕士教育实习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8-24点击量:

各培养单位、2019级教育硕士及2018级课程与教学论硕士:

鉴于目前的疫情形势,为落实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要求,切实保障2019级教育硕士及2018级课程与教学论硕士教育实习安全、有效进行,现就有关特殊情况作如下补充通知:

一、实习时间

2019级教育硕士及2018级课程与教学论硕士的实习时间调整为20209月至10,为期2个月。实习期间节假日以实习学校工作安排为准。所有参加集中实习的学生无需返校,可直接前往实习学校,抵达实习学校的具体时间及相关注意事项由研究生院后续通知。

2020年春季学期已经完成实习任务的2019级教育硕士及2018级课程与教学论硕士根据《关于我校2020年暑期放假及秋季开学的通知》,在825日至30日分批返校报到。

二、实习区域

经与陕西、广东、云南、海南等省教育部门及各实习基地学校商定,我校拟选派2019级教育硕士及2018级课程与教学论硕士赴以上地区的各基地学校参加教育实习实践。

三、实习形式

教育实习主要采取集中实习的方式进行。小学教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心理健康教育等专业的教育硕士教育实习由教育学院、心理学院自行组织安排,其它专业领域的全日制教育硕士教育实习由研究生院集中统一安排。

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可返回原单位自行安排实习。

四、核酸检测

如实习学校要求实习学生进行核酸检测,由实习学生根据实习学校要求在正规检测单位自行检测,先行垫付相关费用,并保留正式发票,实习结束后由学校予以报销。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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