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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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的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 :2011-06-10点击量:

各学院(中心)及各位考生:

为了做好本学期研究生(硕士、教育硕士)期末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0年6月19日、25日为研究生公共课考试时间,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专业课程考试安排在6月26日—7月8日之间。

二、考试要求

    1.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和任课教师应严格按照 “培养计划”的有关要求进行,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将不认可其成绩。

2.本学期期末考试在雁塔校区和长安校区同时进行,各学院研究生在学院所属的校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研究生必须持研究生证参加考试(请已申请补办研究生证的研究生于6月17日下午17:00前到培养管理科领取证件)。

考场安排已在研究生教育网上公布,考试前一天也将在考场楼前张贴,请各位考生查看,如有问题请尽快和培养管理科张老师联系。

 

关于填涂机读卡的说明:2010级硕士研究生学号由10位构成,即字母位“S”,2位数字的入学年份代码(10),3位数字学院代码(如001政治经济学院、002国际商学院),最后4位数字流水号。

各位考生在填写考试机读卡时请遵照如下方式:首字母“S”和入学年份代码10不填,在“院系代码、学号”栏目下方对应的9个格依次填入2位英语班级号和学号的后7位。

例如,李同学,学号S100062010,在英语27班。她在填涂栏应填的号码为“270062010”。

农村教育硕士填涂时请左起先填涂2位英语班级号码,再填涂6位学号,共填涂8位。

部分重修重考研究生的班号填42,再填涂6位学号,共填涂8位。

例如,张同学学号272010,在英语35班。他在填涂栏应填涂的号码为“35272010”

  

三、考试课程及时间安排

    1. 2010年6月19日(星期日)上午8:30-11:00;

以下研究生考试外语课程

① 2010级联考教育硕士,该类考生不考听力;

② 2010级综合英语普通班、提高班研究生,少数民族计划硕士,该类考生考听力(本次考试的听力放音全部采用调频广播方式,长安校区播出频率为:FM87.3MHz;雁塔校区为:FM81.2MHz。请准备好听力接收机、2B铅笔及橡皮等必需的学习用具;6月13日至6月17日下午16:30—22:00将和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一同在考场进行听力试音。)

③ 学习日语、俄语、法语的研究生;

④ 部分重修重考的硕士研究生

雁塔校区的考场安排在教学八楼,长安校区的考场安排在文渊楼一段(教学十一楼);考前在教学八楼、文渊楼前公布考场安排。    

  

    2. 2010年6月25日(星期六)下午14:30-17:00;

      以下研究生参加考试:

    ①2010级联考教育硕士考试《教育科研方法》课程。

考场安排在雁塔校区教学八楼

 

    3. 2010年6月25日(星期六)上午8:30-11:00;

      以下研究生参加考试:

    ①2010级联考教育硕士考试《现代教育技术》课程;

   考场安排在雁塔校区教学八楼

   

    四、成绩登记及试卷保存

公共课任课教师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登录成绩,同时将纸质版成绩单签字后交培养管理科备案。专业课考试结束后,主考教师应及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登录成绩并将试卷及签字后的成绩单交所在学院(中心)研究生秘书处备案。

五、考试组织安排

(一)成立考试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

主  考:萧正洪

副主考:杨祖培、荆  峰、施建雄

雁塔校区考务办人员:靳春泓  王  强  程 蕾  苏东华

长安校区考务办人员:张  昊  韩春霞  任 平  周自翔 

考场巡视: 1、(英语考试)薛金强  习青侠

           2、专业公共课任课教师参加本门课程监考

  (二)监考工作

1.监考人员:由研究生部选派责任心强认真负责的教工担任监考。

 

2.到校时间:

①第一次考试:

在长安校区监考的教师于6月19日上午7:30到文渊305教室召开监考工作会议,会后布置考场,考务办公室设在文渊楼305教室。

  在雁塔校区监考的教师于6月19日上午7:30到教学八楼8305教室召开监考工作会议,会后布置考场,考务办公室设在教学八楼8306教室。

 

 ②第二次考试:

考试均在雁塔校区,监考的教师于6月25日上午7:40到教学八楼 8205教室召开监考工作会议,会后布置考场,考务办安排在教学八楼8205教室。

  在雁塔校区下午监考的教师于6月25日下午1:50到教学八楼8205教室召开监考工作会议,会后布置考场,考务办公室设在教学八楼8205教室。

     3.监考工作人员职责:

   监考工作人员要按时到岗,自觉服从主考和考试领导小组的安排,遵守监考工作纪律,认真履行监考工作职责。

 

附件一:联考教育硕士外语、专业课考场安排

附件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外语考场安排

研究生部

201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