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中心:
为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切实做好我校2011—2012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续放工作,现将贷款续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此次报送只针对2008级、2009级、2010级与中国银行西安二环世纪星支行师大路支行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的贷款学生。
二、需报送材料
1:学生成绩单一份;
2:借据一份;
3:2011年国家助学贷款续放汇总表一式两份。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务必对学生的借据和成绩单进行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将学生的借据和成绩单按学号排序,填写汇总表;要对因学习成绩等原因未能通过贷款续放审批的学生,进行摸底调查,并形成书面材料,在借据、学生成绩单报送过程中,若有需要特别说明的问题,请另附说明。
为配合经办银行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国家助学贷款续放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单位于9月5日之前报送所需材料。
附件: 1、
陕西师范大学2011年国家助学贷款续放汇总表.xls
2、
成绩单、借据报送要求.doc
学生处 研究生部
二〇一一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