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1-09-15点击量:
各学院、研究生部:
新学年医保缴费上报工作已经进行,为了保证在校学生充分享受西安市大学生医保,现将已缴费学生信息发给你们,注意认真核对本院学生信息有无漏报,如有请填写其姓名、学号及联系电话(有延期毕业和休学的同学要注明,并在校医院财务室补缴20元),于9月16日前以电子版上报校医院医保科(ccxp@snnu.edu.cn),逾期不再办理。因不认真核实而出现的学生信息遗漏,发生医疗费用不能报销时,后果由学院负责。特此通知。
附:医保中心返回已缴费学生名单
校医院
20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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