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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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庆祝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成立书画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11-07点击量:

 

  各学院(中心):

       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营造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激发学生的美术及书法的兴趣与爱好,丰富研究生课余生活,提高艺术修养、审美情趣,为书画爱好者提供展现自我价值的平台,促进书画爱好者之间的交流,培养学生各方面的素质,为学生活动增添生气。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和社会实践能力。2011年举办庆祝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成立书画大赛, 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协办单位:陕西师范大学美术学院,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会

 

二、活动主题:发扬艺术之光,传承书画风采,共创魅力校园。

 

三、作品:

1、投稿

1)内容:思想健康向上,符合我们当代青年的基本要求,创意新颖独特。尤其欢迎与陕西师范大学有关的作品。

2)形式:绘画作品要求构图完整,色彩和谐;书法作品要求章法合理,线条生动。

3)规格:绘画书法作品均不得小于二尺,约70*70cm,不得大于四尺整张,约70*140cm。所有作品无需装裱。

4)作品必须由本人独立完成,不得作弊。

5)注意事项:书法和绘画作品均在作品右下角用铅笔详细注明作者姓名、性别、专业、年级及联系电话。

草书、篆书、篆刻须另附释文。提倡自撰诗词、联、赋等,不可简繁字体混用。

绘画类作品画种不限,提倡装裱。(中国画、油画、版画、壁画、漆画、插画、素描、水粉、速写皆可)

 

2、范围:全校师生

 

四、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书法组和绘画组各设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10名及入展。对获奖学生及优秀组织院系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予以奖励。

 

五、评审:

1、由美术学院专业教师组成本次大展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

2、书法、绘画作品评审初步定于201111月底举行;评审结束后,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并展出。

 

六、展览

庆祝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成立书画大赛作品展定于201112月中旬在美术学院展览厅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征稿日期

2011114日至1122

 

八、其他事项

1、获奖作品经装裱后在师大各学院楼内留存悬挂,颁发收藏证书。入展及入选作品作者可联系大赛组委会索取退回稿件。

2、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

3、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4、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5、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九、参赛方式:

自宣布之日起所有参赛学生准备作品同一时间交至研究生会办公室。(雁塔校区同学统一将作品交至  心理学院  董薇同学)

时间:11202122日,19:00-21:00

 

研究生会办公室:田径体育场外西南角

 

负责人联系电话:    18710710284(长安校区)

                贾博川  18636342525(长安校区)

                    15829588259(雁塔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