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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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半年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 :2012-02-13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保证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的质量,按照我校的有关规定,现就2012年上半年学位论文答辩的程序及要求做如下安排,请及时向有关导师和研究生传达,其中部分工作程序与往年相比有调整,请特别留意(该部分文字加粗并加下划线)。

一、申请答辩人员范围

20126月拟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学术型及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0103月底以前入学的在职教育硕士、高校教师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学员;20115月以前开题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学员。

申请推迟毕业的研究生请及时提出书面申请,并提出后续学习的计划,经导师及院系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部审核。

二、预答辩与预审读

为了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过程管理,请各单位按照《陕西师范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暂行规定》的规定,组织完博士学位论文的预答辩和硕士学位论文的预审读工作。所有博士生均应组织预答辩;预审读工作只在全日制硕士(学历硕士)中实行,各单位可结合本院系的实际情况进行,其比例可控制在申请答辩总人数的30%50%,各单位应将拟参加预审读人员的姓名及所学专业于315日前报学位办备案。通过预答辩和预审读的学位申请者方可办理答辩申请手续。

三、资格审查(时间:315日之前)

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5月份答辩的全体学位申请者,应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修满所学专业规定的学分,且成绩合格。

2、学术型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在学期间产出的学术成果按《陕西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在学期间产出成果的暂行规定》执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成果要求按《陕西师范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产出科研成果暂行规定》执行。所有博士研究生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校学位办负责。所有硕士研究生(不包括同等学力学员)的答辩资格审查工作委托各培养单位自行审查。

凡符合要求和条件者,填写《陕西师范大学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批表》,交由学院(中心)研究生秘书审核并签署意见。研究生秘书审核时要求必须审核申请者科研成果原件,是用稿通知的必须由导师签字并承诺其按时发表。学院(中心)审核合格者的《答辩资格审批表》交到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处,签署学位评定分会审核意见。各分会将审核汇总情况(纸质版和电子版)报校学位办,学位办对各分会审核情况进行抽查。

3、获得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基金资助的研究生,应达到相应要求并完成资助项目结题手续后方可进行论文答辩。

4、同等学力学员将以下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部学位办:①《陕西师范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审查表》;②至少提交在本学科领域内重要或重要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或其它成果)1篇(部)(原件),要求必须以陕西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一、二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时,第一作者应为其导师)。学校按照国务院学位办的有关规定及《陕西师范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实施办法》的要求,进行同等学力水平的认定。

同等学力学员资格审查由校学位办负责,资格审查通过者填写《陕西师范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由学院负责后续工作。

四、论文印制 (415之前)

各院系研究生秘书或各专业指定的老师,按照《陕西师范大学学位论文规范》对论文进行格式审核(各种类型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封面格式从今年起有所调整,请在“学位管理-资料下载-陕西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规范”中下载使用最新版本样式),格式审核合格后,印制用于送审的论文(论文封皮自制),印制份数:博士6本,硕士(含高校教师、教育硕士、同等学力)3本;完成论文送审、论文答辩,形成学位论文的定稿时,方可使用正式论文封皮(所有研究生均可使用学校统一印制的论文封皮,博士、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非全日制硕士的论文封皮以不同颜色加以区分)

515前:根据外审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并印制,印制的论文用于答辩。论文应提前送达答辩委员审阅。

531前:答辩通过后,作者应根据答辩委员会的意见和评阅意见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后定稿,经导师审核后正式印制,用于存档的博士论文、学历硕士论文各需5本,同等学力、高校教师、在职教育硕士论文各需3本。

五、论文检测及送审(时间:315日-515

所有学位申请者的学位论文在送审之前均需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合格者由分会出具分会秘书签字盖章的检测合格证明(可从“学位论文答辩相关表格”下载),可参加论文送审等后续程序,检测不合格者按照学校规定处理。

1.博士生论文送审每篇博士论文送审5位专家。为提高工作效率,本次论文送审安排做如下调整:①校学位办委托培养单位送审3位专家,各培养单位应及时将评审意见反馈回校学位办;②校学位办组织送审2位专家,分别于320 4月14月15共分三批集中送出论文;③送审受理时间截至415,逾期提交者不予受理。

2.硕士生论文送审:①对检测合格的硕士学位论文送审工作:校学位办确定的匿名送审的学位论文由学位办负责送审(名单见附件),各培养单位可参照博士生论文送审批次的时间,将本单位匿名送审的论文(已经检测合格,一式三份,按盲审论文格式制作)分批次交学位办送审受理时间截至415,逾期提交者不予受理。其他研究生(包括全日制硕士、高校教师、在职教育硕士等)的学位论文送审工作由各学院(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安排。②同等学力学员论文打印一式3份,随附检测合格证明一起于415前提交校学位办匿名送审。

各学院自行送审的博士生、硕士生的论文评阅意见书由各培养单位统一领取。

3、学校抽查:①各分会于51510期间将检测报告单(包含所有初检者名单,《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报告单》在学位管理—资料下载—学位论文答辩相关表格中下载))提交至校学位办。②校学位办对各分会检测结果进行抽查,将抽查结果反馈至相关单位并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上通报。③论文检测工作中有关问题按照《关于对我校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者进行学位论文检测工作中采取的处理意见的通知》进行处理。

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通过、论文评阅通过的研究生方可由院系科研秘书统一发放《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及《学位申请书》,申请人按照要求认真填写。

六、确定答辩委员会的组成及组织答辩(时间:515530

由导师组按以下要求确定答辩委员会的组成。

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五或七名同行专家组成,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要求答辩委员中,至少二人是校外的专家,三人以上为博士生导师;

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五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要求答辩委员中,至少一人是校外的专家,专业学位硕士答辩委员会还要求至少有一位是社会事务部门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3.各答辩委员会中由一名中级职称以上的教师担任答辩秘书。

4.硕士生《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经学院(中心)主管领导审查盖章后,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负责审批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答辩委员会批复由学位办统一提供),《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编上与批复相同的批准号,以分会为单位统一报校学位办备案。博士生《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查盖章后,报学位办审批。(若申请者仍欠学费或住宿费则不能答辩)

5.指导教师可参加答辩会,但不聘为答辩委员会的成员。

答辩过程中每位申请者用于报告论文和答疑的时间博士生不少于1.5小时,硕士生不少于1小时。申请者的政治表现、学位课程成绩、论文工作、科研成果及评阅意见等情况,由指导教师或教研室指定的有关人员介绍。答辩记录必须由答辩秘书独立完成,不允许由他人誊抄。

论文答辩不合格者,经答辩委员会同意,硕士生可在一年内再答辩一次。博士生可在两年内再答辩一次。

七、档案材料的形成(时间:6165

各培养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档案归档管理规范》的要求将所有研究生的档案材料整理完毕。

所有学位申请者的学位论文电子版须向学校图书馆提交(授予学位前,学位申请人必须通过我校图书馆主页http://www.lib.snnu.edu.cn/的“学位论文提交系统”向图书馆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提交的电子版学位论文要求与印刷本一致)。

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时间:66610

各分委员会组织召开会议,审查学位申请者的资格、学位论文和答辩材料等。审查决定硕士学位获得者名单,并将拟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审博士学位申请者的申请材料,提出建议授予博士学位名单并负责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汇报相关情况。请各分会秘书及时将会议材料准备好,提交各分委员会讨论。

各分会的会议记录、表决票、表决汇总票原件报送学位办,各分会留存复印件。各分会建议授予博士学位者的答辩简况表提交学位办。

九、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及学位授予(时间:6月中下旬)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审查通过硕士学位获得者名单,审查决定博士学位获得者名单。

十、相关说明

答辩相关文件、表格材料如《陕西师范大学学位论文规范》、《陕西师范大学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预答辩简表》、《预审读简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报告单》、《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答辩简况表》、《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延期申请表》等均可在研究生教育网查阅、下载。(网址:http://yjs.snnu.edu.cn。下载方法:研究生教育网——学位管理——资料下载——学位论文答辩相关表格下载。)

 

研究生部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附件:2012年上半年抽审硕士学位论文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