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1-12-30点击量:
个别研究生在考试时没有按照要求持研究生证参加考试,因考试已开始,为不影响考生考试,研究生部要求没有带证件的研究生在规定的时间携证件验明身份;至今仍有个别研究生没有按照要求验证;经研究决定,此类研究生务必于2012年1月3日上午12时之前持检讨和研究生证到研究生部培养管理科(长安校区425室),否则,考试课程视为无效,该门课程记零分。
培养管理科
201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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