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考试领导小组及考务人员
主 考:萧正洪
副主考:郑海荣
雁塔校区考务办:宋传东、靳春泓、张昊
长安校区考务办:施建雄、王明道、周自翔、程蕾、韩春霞、任平、马文飞
巡 考:薛金强 习青侠 马珂
二、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12年9月7日 19:00—20:40
考务办所在位置:
雁塔校区:教学八楼三层8301教室
长安校区:文津楼五层511教室
三、工作安排
1.考务人员:9月7日下午18:10到考务办报到
2.监考人员:
在雁塔校区监考的教师9月7日下午18:15到教学八楼三层8301教室召开监考工作会议,会后布置考场、领取试卷。
在长安校区监考的教师于9月7日下午18:15到文津楼五层511教室召开监考工作会议,会后布置考场、领取试卷。
四、考试要求
监考工作人员要按时到岗,自觉服从考试领导小组的安排,遵守监考工作纪律,认真履行监考工作职责。
1.监考工作人员职责:
(1)告知考生遵守我校考试纪律,违者必究。
(2)检查考生证件(包括录取通知书、身份证)。
(3)监考教师需要在黑板上注明:
① 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否则按作弊处理。
② 考试时间:19:00--20:40
(4)考试完毕后,收齐考卷与答题纸,将其按照学号排序交回考务办。
2.关于考生作弊的处理办法
考生一旦有考试作弊行为将按照陕西师范大学考试守则严肃处理,成绩计为零分。
附:监考人员名单
研究生院
201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