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门:
鉴于本轮管理岗位聘用工作结束后部分单位空岗较多、工作压力较大的实际,为了确保各单位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学校决定在人员补充到位前聘用部分在读研究生协助做好有关工作。现就聘用研究生助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用岗位
本次聘用研究生助管的岗位共77个,其中机关单位55个,教学科研单位22个。具体单位和岗位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和所申请岗位特殊资格要求,胜任申请岗位工作的本校二年级及以上在读硕士研究生均可报名:
⑴思想政治素质好,开拓进取,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
⑵热爱学校管理工作,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⑶成绩优良,有较充足的业余时间和精力,思维敏捷,知识面宽,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⑷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处理文字和表格,熟练使用网络应用系统;
⑸身心健康;
⑹本科毕业于“211工程”或“985工程”高校、担任过学校或学院主要学生干部且成绩优良者优先。
2.各单位研究生助管的具体岗位职责和特殊资格要求见附件2。
3.此前经研究生院批准已在上述岗位担任助管的研究生如自愿继续担任相关工作,亦需报名。
三、聘用组织
本次助管岗位聘用工作由研究生院和人事处共同负责,研究生院发布聘用通知,人事处具体组织面试工作。
四、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11月12日,研究生院公布助管岗位。
2.11月13日—14日,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填写助管岗位申请表,经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后,由本人交至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校务楼426室,联系电话85310348)。
3.11月15日—16日,人事处和研究生院根据申请表和培养单位推荐意见对申请人进行初步筛选。
4.11月17日—18日,人事处和研究生院组织统一面试,确定助管名单。
5.11月20日前,公布助管岗位聘用名单。
五、工作时间及报酬
本次公开聘用的研究生助管岗位使用期限到2013年6月30日止,原则上每岗1人,部分事务性工作较多的岗位,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同意可聘用2人,但所聘助管工作时间要有互补性。
研究生助管报酬标准为每半个工作日20元/人,根据助管实际工作时间考核发放,所需费用从研究生院“三助”经费中支出,按月结算。
此外,考虑到部分单位工作负荷较重、工作时间较长和加班的因素,对经单位考核月度工作时间折合20个工作日以上的助管人员,学校每月补助400元,所需经费由学校负担,经人事处审核后发放。
六、日常管理
1.研究生助管的日常管理、考勤和考核由各用人单位负责。各单位要加强对研究生助管的安全教育和工作指导,切实发挥助管作用。
2.对于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助管,聘用单位可以停止其工作,及时更换助管。
研究生助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用人单位应停止其工作:
⑴不能胜任当前岗位要求,或无法继续履行岗位职责的;
⑵因病或其他事由不能正常工作两周以上的;
⑶在担任助管期间休学、退学的;
⑷违反校纪校规的;
⑸工作不投入、工作态度不认真或工作屡次出现失误的;
⑹本人提出辞呈的。
七、其他
1.目前在有关单位从事助管工作且符合本通知条件的研究生需重新填写岗位申请表,经考核面试合格后优先录取。
2.在助管聘期结束后,能够完成岗位工作,表现良好者,可由人事处和聘用单位共同出具工作鉴定证明。
3..2013届应届毕业生在助管期间,表现突出且符合我校2013年管理人员补充相关要求的,可报名参加学校2013年管理岗位竞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录用。
4.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商人事处予以妥善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1: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数量
附件2:助管岗位申请表
研究生院 人事处
2012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