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研究生院工作安排,2013年5月进行我校“园丁奖助学金”和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园丁奖助学金”评选范围及条件
评选范围:全日制非在职硕士、博士研究生中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
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尊敬师长,积极参加学校及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无违法违纪行为;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必修课成绩总平均在75分以上且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3.具有一定的科研创新能力;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5.身体健康。
(二)优秀研究生评选范围及条件
评选范围:在读非毕业年级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博士)。
评选条件:
1.思想积极健康、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良,必修课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3.科研态度严谨,科研成果突出。
二、各学院(中心)名额分配:见附件(各单位评审委员会在坚持评奖标准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各年级指导性名额在本单位内部做适当调整)
三、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向所在的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奖学金申请表(园丁奖助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和《研究生成绩单》;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审核、初评,并将推荐名单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不少于三天的公示;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2013年5月27日前将推荐名单及评选材料报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
4.研究生院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审核并在研究生教育网上公示;
5.研究生院将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报主管校长审批。
四、需报送材料:
1.《奖学金申请表(园丁奖助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2.《研究生成绩单》;
3.《推荐名单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发送至yjsjz@snnu.edu.cn,纸质版须加盖公章。
五、有关要求
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它对于弘扬学风、促进研究生进行科研工作、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有着重要的作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评奖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所有材料务必于2013年5月27日前报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
研究生院
201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