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现将办理离校手续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6月24 -25日领取证书封皮
各学院(中心)研究生辅导员请根据毕业生名单(培养办提供)、授予学位人员名单(学位办提供)统一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封皮。
领取时间:2013年6月24-25日(星期一、二)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领取地点:长安校区文渊楼一段四层11406教室。
二、6月26日领取“毕业研究生离校通知单”
2013年6月26日(星期三),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到研究生院培养办领取“毕业研究生离校通知单”(白色),其中其中高校教师(学号含G)和联考教育硕士(学号含J)的“毕业研究生离校通知单”(彩色)请至研究生院学位办领取。离校手续统一办理的时间为7月1-2日,请各学院(中心)按时间节点和有关工作安排及时发放“毕业研究生离校通知单”。
三、7月1日-2日办理离校手续、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1)7月1-2日,毕业生按照离校通知单上的要求到各有关单位办理离校手续。
(2)非在职生办完离校手续后将离校通知单(白色)和研究生证、火车磁条交到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处并领取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博士学位证书需公示三个月无异议后方可领取)。
在职生(定向、委培类的毕业研究生和少数民族骨干生)办完离校手续后,将通知单(彩色)和研究生证、火车磁条交到培养办(长安校区校务楼六层622室),并在培养办登记定向、委培单位的信息(即毕业证、学位证的邮寄地址);因办理离校手续的研究生人数较多,为确保手续顺畅,请各位在职研究生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即提前确定本单位的邮寄地址、邮编、人事部门收件人的姓名和办公联系电话等)。
定向、委培的毕业研究生也可持定向、委培单位人事部门的介绍信(即同意由本人领取证书的证明)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研究生证和办理完毕的离校通知单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
关于此项内容的注意事项详见附件“关于在职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的注意事项” 。
(3)在职联考教育硕士(学号含J)、高校教师(学号含G) 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办理完离校手续后请将离校通知单和研究生证交给研究生秘书,在研究生秘书处领取学位证书和相关材料。
四、请各位毕业研究生在办理各项手续时,提前做好准备,做到秩序井然,讲究礼貌,文明离校。
附件:关于在职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的注意事项及介绍信样本.doc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