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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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陕西师范大学学生外语考试专项奖励基金”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2-19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有效调动我校研究生学习外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提高广大研究生的外语水平,我校于2013122日发布了《关于申报陕西师范大学学生外语考试专项奖励基金的通知》,根据研究生申报的实际情况,现就该项基金的申报工作做以下补充:

一、申报对象

我校毕业年级非在职研究生。

二、个人申报条件的补充说明

1.该项基金的申报与研究生的科研成果不进行挂钩,凡外语考试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的研究生均可申报。

2.在校学习期间无不及格课程,需提供成绩单。

3.该项基金的申报需征得导师的同意,由导师进行推荐。

4.上学期已申报的研究生不再申报。

5.具体奖励标准请查看《关于申报陕西师范大学学生外语考试专项奖励基金的通知》,相关网站链接为http://www.xsc.snnu.edu.cn/Notice.asp?bh=10875

三、具体事宜安排

1.申报时间:219日至224日。

2.研究生将个人《申请表》(见附1)、外语水平考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成绩单(加盖单位公章)交至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长安校区校务楼426室)

联系人:张明超    85310348

                                           研究生院

                                        2014219

附件1:陕西师范大学学生外语考试专项奖励基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