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有效调动我校研究生学习外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提高广大研究生的外语水平,我校于2013年12月2日发布了《关于申报“陕西师范大学学生外语考试专项奖励基金”的通知》,根据研究生申报的实际情况,现就该项基金的申报工作做以下补充:
一、申报对象
我校毕业年级非在职研究生。
二、个人申报条件的补充说明
1.该项基金的申报与研究生的科研成果不进行挂钩,凡外语考试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的研究生均可申报。
2.在校学习期间无不及格课程,需提供成绩单。
3.该项基金的申报需征得导师的同意,由导师进行推荐。
4.上学期已申报的研究生不再申报。
5.具体奖励标准请查看《关于申报“陕西师范大学学生外语考试专项奖励基金”的通知》,相关网站链接为http://www.xsc.snnu.edu.cn/Notice.asp?bh=10875
三、具体事宜安排
1.申报时间:2月19日至2月24日。
2.研究生将个人《申请表》(见附件1)、外语水平考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成绩单(加盖单位公章)交至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长安校区校务楼426室)。
联系人:张明超 85310348
研究生院
2014年2月19日
附件1:陕西师范大学学生外语考试专项奖励基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