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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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研究生迎新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14-09-10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4级研究生新生即将入学报到,根据我校《2014年迎新工作的安排意见》,为使各项研究生迎新工作按计划、有秩序地进行,现将迎新的有关事项具体安排如下:

一、2014年研究生迎新工作领导小组

  长:萧正洪、郑海荣

副组长:施建雄、宋传东、王明道

  员: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主管研究生的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的处级干部、研究生院(研工部)全体工作人员

二、2014年迎新工作安排

(一)新生报到的时间、地点

1.时间:20149118:00——18:00

2.地点:2014级研究生(硕士、博士)新生按单位所在地分别在雁塔校区、长安校区报到。学校在两个校区分别设立研究生新生接待联合办公点(研究生院)和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新生接待点。雁塔校区在篮球场,长安校区在阳光苑广场。

雁塔校区的单位有:外国语学院、教育学院、心理学院、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中国西部边疆研究院(西北民族研究中心)、远程教育学院、宗教研究中心、国际汉学院、民族教育学院、现代教学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师能力发展中心)。

长安校区的单位有:政治经济学院、文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体育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旅游与环境学院、生命科学学院、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计算机科学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国际商学院、教育实验经济研究所。

(二)新生报到的相关手续

1.新生报到手续:研究生新生凭《入学通知书》到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新生接待站报到。报到时硕士生须出示本人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原件)、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博士生须出示本人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原件)、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研究生辅导员审核合格,发放《入学须知》,并在新生报到系统上进行报到登记。

因故未带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原件的研究生,经研究生辅导员批准,按照要求填写《保证书》(见附件1),在研究生院新生接待办公点备案后,持回执单在辅导员处继续办理手续。

因大学本科期间办理了国家助学贷款或欠缴学费而没有发毕业证书的研究生,必须出示学校相关证明(只能是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的证明),在研究生辅导员处填写《情况说明书》(见附件2),在研究生院新生接待办公点备案后,持回执单在辅导员处继续办理手续。

2.财务手续:现场不办理财务手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办理缓交学费手续(《缓交学费申请表》见附件3)。研究生学费收据(发票)的领取时间由财务处另行通知,届时将由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到财务处基金科统一领取。

3.住宿手续:两个校区学生社区管理中心将制作《新生住宿示意图》,届时新生可到所在住宿楼办理住宿手续。

不在校住宿的研究生新生在研究生辅导员处领取《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新生不住校申请表》(见附件4),按照要求填写、签字、盖章后办理相关手续。

4.办理校园卡:即校园一卡通,该卡具有就餐、宿舍门禁,图书馆门禁、借阅图书、购置水电、学校超市消费等功能。

5.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党组织关系:入学后请新生关注我校组织部网站通知。

团组织关系:入学两周后由学院研究生辅导员统一到校团委办公室(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东404)办理。

6.户籍关系迁移手续:新生办理入学报到手续时,公安处不在联合办公处设点接待,新生入学后至925日之前由学院辅导员负责集中办理户籍的相关手续,925日之后由学生自己直接到两校区户籍室办理。2014级新生户口迁移期限截止日期为20141030日,逾期不予受理。办理户籍迁转手续注意事项如下:

户口迁入:开学后,以学院(中心)为单位将户口迁移证或集体户口卡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录取通知书及两张一寸彩色白底照片(照片背面用油笔将身份证号码填写上),以及户证代办费10元一并收齐,由研究生辅导员到公安处户籍室办理相关手续。

户口不迁入:开学后,交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复印件(将学院、学号、电话号码写在上面)及一张一寸彩色白底照片(照片贴在复印件上)。

请新生用铅笔在户口迁移证或集体户口卡或常住人口登记表的右上角写上姓名、学号、学院、联系电话。

7.体检:研究生入学体检安排以迎新系统安排为准,在所在校区的校医院进行。

(三)相关材料的报送与领取

1. 建议各培养单位结合自身特点就研究生培养、学科建设等方面制作宣传板,并制定本单位的迎新工作安排。

2.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辅导员于910日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文汇楼A511室)领取《2014级研究生新生学籍信息核对表》、《2014级研究生录取名册》、《入学须知》、研究生证、学籍卡、校徽等入学报到相关材料。

3.各培养单位须收取每一位研究生新生大学本科毕业证复印件(硕士生)或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博士生),复印件为A4大小、在复印件的右上角注明学号、姓名和录取的专业名称;复印件按照学号排序整理后,于918日前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同时提交《研究生新生注册报到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

4.研究生缴费、发放各类奖助学金均通过学校办理的建行卡完成。学校将在迎新期间协调建设银行为2014级研究生办理银行卡。

5.学籍卡一式四份(研究生本人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研究生填写完毕后交给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辅导员按照学号整理后于918日之前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盖章,盖章后的学籍卡一份留在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其余三份留在学院(一份存在研究生辅导员老师处、两份存在学院研究生秘书老师处)。

6.研究生辅导员逐一核查研究生证是否按要求填写(研究生不得随意填写乘车区间,家庭所在地应与乘车区间保持一致,乘车区间不填写的视为不需乘火车),委培定向研究生不享受火车票优惠待遇不需要填写乘车区间,918日之前将按照要求填写完毕的研究生证交到培养办公室,同时提交研究生乘车区间的电子版、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

7.研究生辅导员根据学生个人购书意愿收齐购书费并填写《公共课教材领取单》(一式两份,见附件6),同时联系教材科,长安校区联系电话85310124,雁塔校区联系电话85308353

8.研究生辅导员将本单位2014级新生的电子图像照片及名单打包统一汇总后发至培养办邮箱yjsc8@snnu.edu.cn,以“学院代码-学院名称”命名。电子照片要求:①蓝色背景、②像素大小为192*144(高*宽)、③文件格式要求存储为JPG格式,图象文件名为*.JPG,其中*为学号。电子图像将用于图书馆网页图像采集与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请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组织研究生做好此项工作。

(四)新生入学教育

研究生院(研工部)将于9月下旬组织专场培训会、讲座对研究生进行入学教育,讲座主题突出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与安全教育、学术道德规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研究生的心理健康调适、研究生学术生涯、研究生出国交流等,以便使研究生尽快适应并融入我校的学习生活。具体安排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各培养单位应在新生报到后及时组织党政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秘书和研究生辅导员与新生见面。介绍本单位学科情况、研究生培养情况、研究生思想政治与党建情况以及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的情况;组织研究生学习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和各项管理规定;为研究生新生确定指导教师以及安排学习和生活等事宜。

三、新生入学后的相关注意事项

1.915日(星期一)上午在长安校区上林体育馆举行2014级新生开学典礼,各研究生辅导员(秘书)务必组织好本单位的研究生新生参加典礼,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915日(星期一)下午正式上课,公共课表及公共课各班名单已在研究生教育网公布,如有变动另行通知。研究生专业课由各培养单位安排和公布,各培养单位务必及时通知任课教师和研究生按时上课,届时研究生院将检查上课情况。

3.研究生新生应学会使用并关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本学年研究生英语学习平台继续开通运行,2014级研究生在各班外语教师的指导下利用英语学习平台完成英语视听部分的学习。研究生院各部门的各项工作安排都在研究生教育网上公布。

4.银行卡丢失的研究生务必及时到建行各网点挂失并办新卡,同时到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登记新卡号。

5.新生报到入学后需要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此项工作自915日至930日进行,由研究生本人登录陕西师范大学主页,点击信息门户栏目,进入研究生学籍管理系统注册学籍(用户名为学号,学号中的字母大写,初始密码是研究生本人的出生年月如199001)。

6.图书馆校园卡认证:研究生新生在入校两周后登录图书馆网页查看新生认证通知,按照图书馆的相关安排在新生培训页面上进入网上考试系统,通过考试后即可自行激活校园卡(激活后的校园卡就具有图书借阅功能)。无数据的新生自行来图书馆证件管理室完善借阅证信息后按照要求办理(如无相片而无法开通借阅权限的读者,请及时登录图书馆主页“个人图书馆”上传本人相片)。届时图书馆网站将发布网上新生教育答题的通知,请新生随时关注图书馆网站相关事宜,并尽可能在校内用校园网进行考试。

四、几点要求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成立迎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迎新工作方案,由研究生辅导员(或研究生秘书)具体负责本单位的研究生新生接待工作。各培养单位须每日上报学院学生情况,重点关注新生报到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如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害、困难学生无法报到等事件,并及时上报综合办公室及相关领导,与相关单位妥善处理。

2.各培养单位在研究生入学教育工作中应着重对研究生进行科研方法、学术诚信、校园安全、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从入校起就培养研究生良好的学习工作习惯和学术道德,营造浓厚、良性的学术氛围。

3.注重发挥研究生会、学生社团等组织的作用,通过成立研究生迎新志愿者服务队、组织形式多样和内容丰富的校园文化活动,营造健康活泼、积极乐观的学习生活氛围。

4.研究生院及各培养单位迎新工作人员须深入并及时了解学生的实际困难,同时积极宣传和解读国家的贫困生贷款、生源地贷款等资助政策,让学生及时了解我校针对研究生实施的各类奖助学金政策,帮助每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准确掌握相关资助项目的申请条件和办理程序,实现“应助尽助”。

同时要求各单位加强对“绿色通道”、学生资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办,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将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的排查和认定落实到位并及时上报研究生院,让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感受学校的温暖和人文关怀,切实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以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14910

 


    附件1:保证书(新生入学报到使用).doc

附件2:情况说明(新生入学报到使用).doc

附件3: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缓交学费申请表.doc

附件4: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新生不住校申请表.doc

附件5:研究生新生注册报到情况汇总表.doc

附件6:陕西师范大学2014年秋季教材购书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