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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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第二届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展暨创新成果洽谈会参展成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7-22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二届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展暨创新成果洽谈会筹备工作的通知》陕学位办〔2015〕32号、《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展暨创新成果洽谈会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第二届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展暨创新成果洽谈会在201510月举行。

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展是省级研究生创新成果展示,按照“鼓励创新,坚持标准,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展奖结合、展后评奖”,与成果推介、洽谈同时进行。成果展进行统一分类展示,按学科类别分为工科、理科、文科三大类。该成果展评奖项目为省级研究生创新成果竞赛奖励。

现将我校征集研究生创新成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作品范围:

1.工科、理科参展作品为研究生在学期间原创的科技创新实物作品、高水平学术论文(含录用)、已出版(含已签订出版合同)学术著作、技术设计图表、发明专利(含已受理)等。

2.文科参展作品分文科和术科两类。

(1)文科类参展作品范围:已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已出版学术著作、教材、工具书、参考书、古籍整理、学术译著、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文稿、普及读物、电子出版物及其他形式的成果等。

(2)术科类参展作品范围:已发表(含录用)高水平学术论文、在公开发行专业期刊上发表的美术或摄影作品;已举办或参与的演唱会(演唱比赛)、独奏会、画展(艺术类创作比赛)、摄影展、朗诵会等;已出版(含已签订出版合同)个人画册、音像图书、电子出版物等;已创作陶艺、服装、雕塑、影视作品、乐曲、动画、舞蹈、艺术设计等;已申请的专利等。

(二)申报成果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人应是我校在读研究生;

2.成果按类别申报(工科、理科、文科),成果为学术上具有先进性创新性和较高的学术价值,充分体现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和较大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3.材料翔实,文字表达准确。

二、时间安排

经导师推荐,各培养单位初选后请研究生秘书于20159月10日前培养单位初选结果汇总表(附件1)、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成果申报书(附件2)报研究生院培养办(电子版发至邮箱:yjsc8@snnu.edu.cn)。要求每个单位至少推荐3项创新成果。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初选结果进行筛选,确定最终代表我校的研究生创新成果并上报参展参评。入选研究生将继续完善材料,包括参展海报及相关附件材料(如专利、文章等佐证材料)。

学校选送的创新成果经大会组委会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展。本次成果展,将聘请相关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专家等组成成果展评审委员会,对相应类别参展作品进行评选,分别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优秀奖和优秀组织奖。

三、其

培养单位应发动研究生积极参加此次活动,并组织专家对创新成果进行严格审查,所提交的创新成果应能高度展示我校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培养质量。对于参加申报的成果及附件材料,如发现有任何抄袭、作假等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将取消申请人的参展参评资格,并按学校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85310350

电子邮箱:yjsc8@snnu.edu.cn

办公地址:长安校区文汇楼511


附件1.培养单位初选结果汇总表.xls

      2.《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成果申报书》.doc

      3.《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展暨创新成果洽谈会实施办法》.pdf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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