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5〕4号)和《关于做好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 赛的通知》(陕教高办〔2015〕2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我校决定举办首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 赛。现就有关组织工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互联网+”成就梦想,创新创业开辟未来。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促进“互联 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引导高校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组织机构
为保证大赛取得圆满成功,学校成立大赛领导小组:
组 长:赵 彬
副组长:李贵安 刘建军 郑海荣 田安政 鲁 镇
成 员:任晓伟 柯西钢 郭艳利 吴合文 何 宁
贺俊杰 吉国兴 李永放 李宝新 胡道道
李金钢 严 艳 马 苗 许加彪 康喜来
王拥军 窦项东 雷宏振 吴 媛 张宝善
石洛祥
秘 书:衡旭辉 王恒超
大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实践科。
四、参赛对象与分组
(一)参赛对象。我校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包括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可报名参加。每个参赛团队成员不少于3 人,可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在校大学生团队可配备1名指导老师。
(二)参赛分组。大赛分为创意组和实践组。
1.创意组:申报人是团队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团队尚未正式注册或注册时间晚于2015年5月1日。
2.实践组:申报人是创业企业法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或毕业5 年以内的毕业生;创业企业在2015 年5月1日前已注册。以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学院组建团队。
五、参赛要求
大赛采用自主命题。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推动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创新。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一)“互联网+”传统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含一二三产业)领域应用的创新创业项目;
(二)“互联网+”新业态: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创业项目,优先鼓励人工智能产业、智能汽车、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互联网金融、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大规模个性定制等融合型新产品、新模式;
(三)“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结合的创新创业项目;
(四)“互联网+”技术支撑平台: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创业项目。
六、报名方式及校评环节
(一)报名方式:
1.自主报名。学生向所在学院、教学部提交参赛材料,自主报名参赛。
2.单位推荐。学校研究生院、教务处、学生处、团委、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等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报名参赛。
(二)校级初赛采用会评方式。具体方式如下:
1.第一轮:初审
大赛专家组根据各参赛团队所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评比打分,评选出前50%的参赛队进入第二轮比赛。
2.第二轮:答辩
参赛队伍进行现场答辩,展示项目有关内容,回答评委提问。项目展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可展示产品实物。答辩要求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
七、提交材料
(一)汇总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
(二)项目推荐表(见附件2、附件3,一式三份)。
(三)展示视频。时长为1分钟,格式不限,大小不超过1G。
八、奖项设置
竞赛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比例不高于参赛队总数的10%,二等奖不高于15%,三等奖不高于25%。学校将择优推荐参加省级复赛。
九、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教学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动员,积极宣传,做好大赛的动员和申报工作。
(二)研究生院、教务处、学生处要做好创意组项目的推荐工作;就业中心、团委要做好实践组项目的推荐工作。
(三)所有报名的参赛团队需通过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大赛APP或大赛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微信公众号: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至7月31日。
(四)请各学院、教学部、有关单位及个人于8月14日(星期五)前将材料报送至大赛领导小组办公室。
报名咨询:教务处 王恒超 ;电话:85310329。
材料报送地址:教务处教学实践科(长安校区校务楼118室)。电子版材料发送地址:jxsj@snnu.edu.cn。
附件: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推荐项目汇总表
大赛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