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录取通知书
我校2016级硕士研究生(含免费师范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发放工作将在6月初由各招生学院进行,具体安排请关注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通知。
二、关于调档和《现实表现审查表》
1、除定向考生、少干在职考生和免费师范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研究生外,其他考生均须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入陕西师范大学,在领取录取通知书的同时领取调档函。
2、档案应该以机要或邮政EMS形式(不得通过其他快递公司),按调档函上的地址(见附件1)寄送到招生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请勿寄到研招办)。
3、录取研究生(免费师范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研究生除外)须下载“陕西师范大学2016级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审查表”(见附件2),按要求将人事档案和现实表现审查表一并交至招生学院研究生辅导员。
三、关于党团组织关系
1、党员(包括预备党员)转移党组织关系的办法是:①陕西省内的考生,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党委组织部直接开具介绍信,抬头写:陕西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由考生携带直接到陕西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转接;②陕西省外的考生:是高等学校的,由所在学校党委组织部先开具介绍信转至学校所在省的教育工委(高校工委),再由所在省教育工委开具介绍信,抬头写: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去向写:陕西师范大学**学院(考生直接拿此介绍信到陕师大党委组织部转接,无需再去陕西省高教工委换介绍信);非高等学校的考生,由所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党委组织部直接开具介绍信,抬头写: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去向写:陕西师范大学**学院,(考生直接拿此介绍信到陕师大党委组织部转接,无需再去陕西省高教工委换介绍信)。新生报到后,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手续的时间见校园网主页通知。
2、团组织关系可由团的基层委员会直接转至共青团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四、关于户口迁移
见附件3
研究生院
2016年5月11日
附件1:2016级硕士新生人事档案接收负责人及接收地址.xlsx
附件2:陕西师范大学2016级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审查表.doc
附件3: 关于办理陕西师范大学学生户口迁移手续的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