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育硕士培养单位及实习带队教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2025年研究生教育实习工作的组织与管理,确保教育实习安全有序,实习质量扎实有效,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实习管理与考核办法》(师研〔2022〕5号),学校拟组织各培养单位开展2025年研究生教育实习中期检查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强化协同育人,深入检查、全面掌握研究生教育实习现状,加强对教育实习的全过程管理,切实保障教育实习质量。
二、工作组织
本次研究生教育实习中期检查工作由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统筹负责,各学院具体实施。检查工作以学院上报的检查人员为基础组建检查组,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总体协调与督导,各学院与实习带队教师负责对接与落实,共同保障检查工作有序开展。
教育学部、心理学院、现代教学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教师发展学院等四家培养单位研究生的教育实习,由所在培养单位组织实习中期检查。
三、工作流程
(一)上报参加检查人员名单
各学院确定3-5人的研究生教育实习中期检查人员名单,人员须包括熟悉教育硕士培养的副处级领导、实习带队教师、教育硕士导师等相关人员,并于9月28日前将填写完整的《2025年研究生教育实习中期检查参加人员名单》(附件1)报送至研究生院教育专业学位办。
(二)确定中期检查进校安排
实习带队教师负责与实习学校对接,协商确定具体的进校检查时间(检查时间段为10月9日-10月20日),并于9月28日前将《2025年研究生教育实习中期检查安排》(附件2)报送至研究生院教育专业学位办。
(三)确定各检查组人员组成
研究生院将根据各学院上报的检查人员名单,结合实习带队教师提供的进校检查安排,于9月30日前统筹确定各检查组的成员构成,并将分组结果反馈至相关实习带队教师。
(四)检查组进校开展检查
各检查组按照中期检查安排,在10月9日-10月20日前往实习学校开展实地检查工作。检查中如有特殊情况,须第一时间向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反馈。
(五)提交中期检查反馈
中期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需全面、客观填写《中期检查情况反馈表》(附件3),并于检查结束后一周内报送至研究生院教育专业学位办。
四、检查方式
实地走访各实习学校,查看实习生的办公、住宿、用餐等工作生活条件,组织召开师生座谈会、观摩实习生上课、查阅实习生实践工作簿等。
五、检查内容
1.了解各实习学校的研究生教育实习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整体进展与管理措施。
2.考察实习生在实习学校的学习、工作及生活条件,关心实习生基本保障与适应状况。
3.检查实习生在岗情况及实际表现,了解其思想动态,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教育,重申教学安全规范和实习纪律要求,开展实习安全教育。
4.掌握实习生各项实习任务的推进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听课、备课、试讲、上课、班级管理实践、教育反思、教育调查研究等环节的完成质量与进度。
5.与实习学校负责人及指导教师进行座谈交流,掌握指导教师对实习生的指导情况,听取对方对我校研究生培养、教育实习组织与管理等方面的意见与建议。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强化责任。中期检查是夯实教育类研究生实践教学环节、提升实践教学质量的重要抓手,更是强化实习过程安全管理、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的关键举措。各培养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确保中期检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2.精心组织,规范实施。各检查组应加强统筹协调,在确保不影响实习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全面、深入掌握每位实习生的实习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
3.及时上报,畅通信息。各培养单位与检查组应牢固树立时效意识,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准确报送各阶段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院教育专业学位办(长安校区文汇楼A段514室),电子版发至邮箱jyzyxwb@snnu.edu.cn。
联 系 人:张凯 陈钿
联系电话:85318789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