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培养单位及“国优计划”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教师〔2023〕5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通知》(教师厅函〔2024〕16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国优计划”研究生教育实习工作的组织与管理,提升实习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习对象
2025年秋季学期申请参加教育实习的“国优计划”研究生。
二、实习时间
2025年10月至2025年12月。
三、组织形式
原则上由学校统一组织,开展集中实习。
四、实习生需求情况
本学期“国优计划”研究生教育实习计划安排在陕西、山东、广东等地共7所中学进行,具体情况见附件1。
五、工作流程
(一)实习需求统计
研究生院负责统计实习研究生人数及学科分布,对接实习学校,征集岗位需求,明确各实习学校接纳规模与学科方向。
(二)实习分配
由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人工智能与计算机学院等相关培养单位制定实习分配细则,组织“国优计划”研究生结合实习学校需求与个人意向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实习单位。
(三)实习带队教师遴选
各培养单位按照以下条件推荐1名实习带队教师:
1.具有3年以上指导教育硕士研究生的经验;
2.责任心强,善于沟通,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研究生院在各培养单位推荐基础上,最终确定本学期“国优计划”研究生实习带队教师。
(四)实习培训动员
1.研究生院组织召开校级实习动员暨培训会,明确实习任务和考核要求,组织实习研究生签署实习安全承诺书。
2.各培养单位开展院级培训,重点解读实习政策、师德规范与实习安全纪律。
3.实习进校后,带队教师须与实习学校协同组织实习见面会,介绍实习学校基本情况,配备实习指导教师,落实实习任务,强化过程管理,切实提升实习生实践创新能力。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培养单位应成立“国优计划”研究生教育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实习安排、培训动员、过程管理与考核评价,确保实习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2.聚焦卓越教师素养培养。“国优计划”研究生实习工作应紧扣新时代卓越中学教师培养目标,引导研究生在实践中深刻理解“立德树人”要求,自觉践行师德规范,着力提升学科教学创新、课程资源开发及学生发展指导等核心能力。
3.落实双导师协同指导。校内导师与实习指导老师应密切合作,通过教学观摩、教案研讨、教学反思等方式开展联合指导,促进“国优计划”研究生理论素养与实践能力的深度融合。
七、材料报送
请各相关培养单位为参加实习的全体“国优计划”研究生购买覆盖外出实习时间段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于9月28日(星期日)前将相关上报材料纸质版(附件2、3)报送至教育专业学位办(长安校区文汇楼A段514室),电子版发至邮箱jyzyxwb@snnu.edu.cn。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