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位办〔2025〕4号)精神以及学校研究生教育工作安排,现同步开展2025年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和2025年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工作主线,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以新时期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题,主动破解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的难点、重点问题,探索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提高我省和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水平和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加快推进高等教育强省建设,不断提升对陕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力和贡献力。
二、立项范围和类别
(一)立项范围
省级综改项目立项范围参照《2025年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指南(2025—2027年)》(附件1),校级研究生教改项目立项范围参照《2025年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2),申报人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项目。
(二)立项类别
省级研究生教育综改项目立项按研究选题意义和质量,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项目研究周期2年。
校级研究生教改项目分为“人工智能赋能研究生教育专题项目”、“综合改革研究项目”和“课程思政建设项目”三类,研究周期、结题要求等信息详见附件2。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要求
1.申报项目要体现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具备一定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申报项目应具有原创性,已获批省(市)级及以上行政部门立项的其他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2.理论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建设需要,具备较高的学术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我省和我校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发展需要,特别是“双一流”建设需要,具备一定的应用推广价值。
(二)项目主持人要求
1.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限1人,主持人全面负责项目的研究与管理工作。省级项目主持人应为我校在岗在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校级项目主持人要求和省级项目相同,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也可申报;尚未结项的项目,其主持人不得参与申报。
2.每人申报主持项目不得超过1项,参与项目不得超过2项;鼓励跨校(单位)联合申报。项目组成员不得超过10人(含项目主持人)。
3.鼓励一线研究生导师,尤其是中青年研究生导师积极承担或参与项目研究。
四、工作安排
(一)培养单位申报
申请省级综改项目、校级专题项目、校级综改项目主持人填写《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报书》(见附件3),申请校级课程思政建设项目主持人填写《研究生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见附件4),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各培养单位组织专家评议并提交《2025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5)。每个培养单位推荐教改研究项目不超过3项,须在《汇总表》中给出排序;课程思政建设项目限报1项。
(二)学校评审
根据各培养单位申报情况,研究生院于9月中旬组织专家完成项目评审,择优遴选推荐参评省级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从其余项目中择优遴选确定校级研究生教改项目立项名单。
(三)立项公布
省教育厅、省学位委员会将按照有关程序择优遴选,并发文公布省级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立项项目。学校完成校级研究生教改项目遴选后,发布立项通知。
五、材料报送
各培养单位于2025年9月4日(星期四)12:00前将《2025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5,一式一份)和相关项目立项申报书(一式两份,含相关支撑材料)报研究生院学术学位培养办公室,电子版发至yjsc8@snnu.edu.cn(以“2025教改+学院名称”命名),
请培养单位按时、按要求推荐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六、工作要求
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遴选,严把项目政治关与质量关,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推荐优秀研究项目。不得出现学术不端问题,一经发现取消项目申报资格并减少单位下一轮申报数量。要强化组织保障,加强过程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联系人:余敏 闫喜龙
联系电话:029-85310350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