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培养单位及研究生:
根据《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基本要求》(教指委发〔2023〕07号)和《陕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实习管理与考核办法》(师研〔2022〕5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教育实习工作的组织与管理,保障教育实习质量,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习对象
2024级全日制教育硕士、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研究生及其他年级因休学等个人原因未参加过教育实习的研究生。
二、实习时间
2025年9月—2026年1月
三、实习安排
我校研究生教育实习原则上采取集中实习的方式,2025年需参加教育实习的研究生共计653人,具体安排如下:
1.文学院、体育学院、外国语学院、美术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计算机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2家培养单位制定实习分配细则,组织452名研究生结合基地实习需求和个人实习意向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实习单位。
2.教育学部、心理学院、现代教学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教师发展学院等4家培养单位201名研究生的教育实习由所在培养单位结合实习基地需求,集中安排实习。
四、实习生需求情况
2025年研究生教育实习主要安排在广东、福建、江苏、山东、陕西等地共76所实习学校进行。具体情况如下:

五、工作流程
(一)实习需求统计
研究生院对目前合作的校外实习基地进行逐一联系,做好研究生教育实习需求计划征集,摸清实习基地可接纳学生人数、岗位、实习时间安排等基础信息,公布实习学校名单及实习需求计划信息(见附件1)。
(二)实习分配
1.各培养单位根据学校的实习相关规定、实习学校需求计划、学生个人意向、学业成绩、教学技能比赛获奖情况、在校综合表现等制定科学、合理的分配细则,制定研究生教育实习计划(见附件2),统筹安排好本单位研究生的教育实习工作。
2.参加学校就业实习双选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实习协议的2024级教育硕士和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研究生实习一并纳入集中实习安排(名单见附件3),定向到签约学校开展教育实习。
3.根据实习学校要求,到珠海市第二中学、珠海市麒麟中学实习的研究生须参加实习学校组织的线上面试,面试通过者方可进入两校参加教育实习,未通过面试的由所在学院结合其他实习学校需求统筹安排。
(三)实习培训动员
1.研究生院组织召开教育实习动员部署大会,明确实习要求和考核标准。
2.各培养单位召开院级教育实习培训专项会议,确保实习生准确掌握教育实习政策和实习任务,做好实习准备,重点强调师德师风规范与教学安全守则。
3.实习进校后,实习带队教师与实习学校建立协同工作机制,组织实习见面会,向实习生介绍实习学校办学特色、师资配备及教学进度安排,配备实习指导教师,通过规范管理,切实提升实习生实践创新能力。
六、工作要求
1.做好组织领导。各培养单位要成立教育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习计划实施、实习培训动员、全过程安全管控及实习考核等全流程管理工作,提升实习质量。
2.构建导师育人共同体。校内学术导师和基地实践导师要进行常态化合作,通过教案研讨、教学反思等环节联合互动指导,推动实习研究生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
3.做实实习动员。各培养单位要教育引导实习生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以身作则,通过言传身教影响和引领学生;要筑牢安全底线,强调实习纪律,确保实习生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
七、材料报送
请各相关培养单位于5月22日(周四)中午12点前报送参加珠海两校实习面试学生名单电子版(附件4),以便安排后续线上面试工作;为参加实习的全体研究生购买覆盖外出实习时间段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于5月28日(星期三)前将相关上报材料纸质版(附件2、3、5)报送至教育专业学位办(长安校区文汇楼A段514室),电子版(附件2、3)发至邮箱jyzyxwb@snnu.edu.cn。
联系人:陈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85318789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