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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助工作]关于开展2021年“韩良英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26     作者: 教育管理科     浏览数:点击:[]次    分享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韩良英助学金”是香港爱心人士何崇源先生为纪念其夫人韩良英女士于2021年设立的专项助学金。其宗旨是支持我校的人才培养工作,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励志报国。根据《陕西师范大学“韩良英助学金”评选办法》要求,现将2021年“韩良英助学金”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二、名额分配与奖励标准

“韩良英助学金”实行差额评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评选推荐出1名研究生,全校最终评选出受助研究生20人,每人资助人民币4500元。

三、申请助学金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乐于奉献,综合素质高,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或其他不良记录。

2.学习勤奋,努力钻研,学年成绩优良,科研能力强,无不及格课程。

3.尊重师长,热爱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身心健康,上一学年度参加校内外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时数累计不少于30小时,新生不要求。

4.通过本学年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条件:

1.原建档立卡及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2.在学科竞赛、科学研究、校园文化等方面表现突出者:

1)在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挑战杯”“互联网+”系列竞赛获省级三等奖以上或省级学科竞赛或社会实践类二等奖以上者;

2)以第一作者在重要期刊发表科研论文1篇以上(含1篇)者;

3)获校级“优秀学生标兵”、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其它省级以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者;

4)在专业领域有重要创新或发明创造,经省级以上学术机构或校学术委员会认定者。

四、评审程序

1.学生申请阶段(1126-28日)。学生填写陕西师范大学“韩良英助学金”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与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志愿服务活动鉴定表(附件2)连同成绩单与获奖证书等其他评选材料一并提交至研究生辅导员处。

2.培养单位推荐阶段(1129-123日)。各培养单位成立评审领导小组,对参评学生从思想状况、学习生活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评议,提交培养单位的推荐名单并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各培养单位于123日下午17时前将拟推荐学生的陕西师范大学“韩良英助学金”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志愿服务活动鉴定表(附件2)、成绩单与获奖证书等其他评选材料、2021年“韩良英助学金”受助研究生信息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报送至文汇楼A513室研工部教育管理科,同时将2021年“韩良英助学金”受助研究生信息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研工部邮箱ygb@snnu.edu.cn

3.学校评审阶段(124-10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对各院部推荐的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并将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五、相关要求

请各院部高度重视本年度“韩良英助学金”评选工作,广泛动员学生积极申报,精心组织、严格审核,确保发挥“韩良英助学金”的资助育人作用。

联系人:戴璐  仉天聪

电话:029-85310349



附件:1.陕西师范大学“韩良英助学金”研究生申请表

2.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志愿服务活动鉴定表

3.2021年“韩良英助学金”受助研究生信息汇总表



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

2021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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