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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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作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2-04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创新,提高我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推进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研究生院(研工部)在学校相关部门的支持下,建设了我校研究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研究生文化素质拓展中心,目前已投入使用。为充分展示我校研究生的科研实践创新水平,调动广大研究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现向全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校在学研究生及研究生校友,征集近五年研究生培养过程中产出的科研实践创新作品,并将其展示在研究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研究生文化素质拓展中心。

一、征集内容范围

本次征集作品包括但不限于: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创办的有关研究生实体刊物、杂志;

2.理工科征集作品范围:为研究生在学期间原创的科技创新实物作品、已出版的学术著作、发明专利等。

3.文科类(含术科)征集作品范围:已出版学术著作、教材、工具书、参考书、古籍整理、学术译著、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文稿、普及读物及其他形式的成果等。其中术科类征集作品范围:在公开发行专业期刊上发表的美术或摄影作品;已出版的个人画册、音像图书等。

征集的成果研究生应为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申报成果为专利的,应已获得专利授权,且研究生排名前三位。

4.下列成果不列入征集范围:尚未结项的项目最终成果;

没有取得党委、政府或实际应用部门出具认可、采纳、评价等书面证明的未公开发表的调研咨询报告;著作权有争议的成果。

备注:不方便提供实物或原件,可提供高清电子照片或彩色复印件。

二、成果奖励

最终征集的成果由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颁发“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作品采用证书”及纪念品。

三、截止时间

请各培养单位辅导员收齐本单位成果,并于2021年3月31日前将成果汇总表(附件1)发至邮箱:yjsjz@snnu.edu.cn,实物作品交至研究生院(研工部)综合办公室。

四、其他要求

本次成果征集对我校研究生培养具有重要意义,请各培养单位广泛宣传,动员在校研究生与研究生校友积极参与,并做好成果的整理报送工作,通过研究生科研创新成果和实践创新成果彰显我校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培养质量。

联系人:张明超 李冬飞 刘杰

联系电话:85310348

联系地点:长安校区文汇楼A段516室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