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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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研究生外语考试专项奖励基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02     作者: 综合办     浏览数:点击:[]次    分享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推进双一流大学建设,拓展学生国际视野,培养学生国际竞争力,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学生外语考试专项奖励办法》(陕师校发〔201970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外语考试专项奖励基金申报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全日制研究生(非在职)

二、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和思想政治素养,无违规违纪行为。

3.学生参评年度内必修课无不及格科目(即一次性通过考试,无重修或补考记录)。

三、奖励范围

奖励范围包括英语、日语、韩语、德语、俄语和法语等外语水平能力考试,且获得证书时间须在202011日至1231日之间(已参加考试但未获得证书者于下一学年申请,本学年不纳入奖励范围)。未涉及语种由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纳入奖励范围。

四、奖励标准

专项奖励分为拔尖优秀两个等级,拔尖等级每人奖励3000元,优秀等级每人奖励2000元,并根据不同类别的外语考试成绩,设立各自的评定标准。具体标准参见附件1。未涉及语种考试成绩是否具备奖励资格,由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决定,审议决定后的评定标准纳入下一年奖励评定标准。

五、奖励名额

1.拔尖等级的获奖学生不限名额。

2.优秀等级名额根据奖励拔尖等级后的剩余金额和奖励标准确定,其遴选按照下列标准依次进行,由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

1)根据申请情况,按符合申请条件的各类外语考试奖励申请所占比例确定优秀等级奖励名额。

2)同类别考试,评审标准按分数高低进行排序,分数相同的,按考试时间先后顺序排序;分数和考试时间相同的,按入学时间先后进行排序。

3)每人在就读期间仅限获得每类奖项1次。

三、申报程序

1.学生确认并提交申请(42-416日)

系统开放时间:2019.4.2 23:59——2019.4.16 23:59

1)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研工”→“奖助管理”→“外语专项奖申请”,点击申请。

2)进入申请界面,点击右侧修改按钮,完善信息;

3)核对无误后,请选择“个人信息”栏目下的“已完成”,点击右上角的提交,并导出《陕西师范大学学生外语考试专项奖励基金申请表》;

4)将签字后的《申请表》成绩单(加盖单位公章)、外语水平考试证书扫描件相关论文、获奖等其他成果扫描件发给研究生辅导员老师。

2.学院评选(420-422日)

1)辅导员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研工”→“外语专项奖审核”,对申请学生情况进行审核。

2)导出院系评选结果的推荐汇总表和签字后的纸质版扫描件,发至yjsjz@snnu.edu.cn423日(周五)之前,将推荐学生的个人材料一并报送至研究生院(研工部)综合办(长安校区文汇楼A516办公室)。

3.学校审核

研究生院(研工部)会同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初审,将初审结果上报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人:张明超 刘杰

联系邮箱:yjsjz@snnu.edu.cn

联系电话:85310348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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