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7月12日发布《关于对超过学习年限的研究生作学籍注销处理的通知》,截至9月2日共有35名研究生提交书面申诉材料,未提交申诉材料的研究生不再具有申诉资格。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诉委员会决定于2019年9月20日(周五)晚19:00在长安校区文汇楼A段521会议室举行超过学习年限研究生申诉答辩会。请提交申诉材料的学生按时参加。逾期未参加答辩的视为放弃申诉资格。
特此通知。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诉委员会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