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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西师范大学2017级公费师范毕业生教育硕士进行教育实践及学位论文开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21     作者:     浏览数:点击:[]次    分享到:

公师教育硕士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实施办法(暂行)》(教师[2010]3号)文件精神,切实保证2017公师教育硕士教育实践及学位论文开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公师教育硕士的培养采取双导师制(名单由各培养单位公布),其中,校外合作导师主要负责教育实践等方面的指导,校内导师主要负责培养环节及学位论文撰写方面的指导。

一、教育实践研究

(一)教育实践时间与模式

时间:公师教育硕士教育实践安排在第四学期进行。

模式:由各培养单位自行安排。

(二)教育实践要求

1. 所有公师教育硕士需完整填写教育实践簿(见附件1)。

2. 公师教育硕士须将本人的填写完整的教育实践簿(由教育实践单位评定成绩、盖公章)邮寄至各培养单位。具体提交时间由各培养单位安排。

二、学位论文开题

(一)开题时间

学位论文开题时间与方式由各培养单位自行安排,请研究生关注各学院网站通知。

(二)开题要求

1.公师教育硕士需积极主动与校内导师沟通确定论文选题,并认真填写《费师范毕业生教育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见附件2)。

2.开题报告不通过的公师教育硕士应当在3个月后重新进行开题,重新开题的程序与第一次相同。



研究生院

二〇一年元月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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