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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发2016年硕博连读生厚德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13     作者: 综合办公室     浏览数:点击:[]次    分享到:

根据学校硕博连读选拔办法,对于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在来年入学并正式取得博士学籍之后,对过去一年共计10个月的助学金按照博士标准进行差额的补发,补发金额为2300-800=1500×10=15000元。

具体补发操作如下:

“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 “研工”→ “奖助管理”→ “助学金补发申请”:

①时间选择:2016.10.1-2017.7.30

补发原因:统一写成“16硕博连读生,补发助学金”。

③“补发”一栏:选择“硕博连读补发”;

补发月份选择“九”,然后点击右侧的+号。

备注:厚德助学金系统开放时间延长至10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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