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我校关于学位授予的有关规定,经2017年6月21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决定授予王中华等112位同学博士学位。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学位授予的有关规定,博士学位授予需经三个月异议期,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方可授予博士学位。现将拟授博士学位的112位学位申请者名单公示如下(具体名单见附表)。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于2017年9月21日前,交(寄)研究生院学位办。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9-8531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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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2017年6月21日
附表:2017年上半年拟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