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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下半年预计毕业研究生进行学历信息核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18     作者:     浏览数:点击:[]次    分享到:

各培养单位及相关研究生:

为了配合国家及省级主管部门做好毕业信息上报工作,现启动2021年下半年预计毕业研究生学历信息核对工作,经研究生本人核对无误后的信息将作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制作及后期学信网学历注册的依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核对范围

2021年下半年预计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不含国际学生)。

之前进行过信息核对者无需再次核对。需要推迟毕业的研究生,不需要参加本次核对,但须尽快提交《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表》(模版见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至研究生院学术学位培养办公室(文汇楼A段511室)。

注意:本通知不涉及公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其毕业信息核对工作将由研究生院教育专业学位培养办公室另行通知。

二、系统开放时间

系统核对功能将于11月18日中午12:00开放,并于11月25日中午12:00关闭,请相关研究生务必及时核对,逾时不候。

三、操作说明

请各培养单位通知预计毕业研究生本人仔细阅读操作说明(见附件),并按照说明要求登录“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核对。

*关于定向委培单位信息勘误的说明

(一)如果系统中的定向委培单位名称错误或有遗漏,请按照操作说明,将正确完整的单位信息填写在信息勘误栏,提交后等待管理员修改。

(二)若遇到以下情况,不需要填写勘误栏,但须在领取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如果因人事调动或者签订了新的工作单位导致研究生与系统中登记的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请不要填写勘误栏,只需在领取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时,同时提交以下两项书面证明材料:

①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②新单位的介绍信(介绍信内容须清楚证明其在职,并且同意其个人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如果因合并重组等原因造成单位更名,请不要填写勘误栏,只需在领取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时,提交单位开具的介绍信(介绍信内容须写明单位更名的原因,以证明两个名称对应的是同一个单位实体,并写明同意其本人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三)注意事项

以上第(二)项内容所提到的所有书面证明材料,必须使用单位红头文件纸或者带单位名称文头的信签纸打印,并且加盖公章(公章显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系统存档的单位名称一致)。介绍信模版参见研究生院网站近年发布的离校工作安排通知附件。

联系电话;85310350。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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