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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博士研究生自由探索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14     作者:     浏览数:点击:[]次    分享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全面提升我校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和培养质量,进一步推进“双一流”建设,学校设立博士研究生自由探索项目。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自由探索项目资助管理办法(暂行)》(师研[2016]8号)(见附件1),现将相关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加中期检查的研究生范围

2020年立项的自由探索项目均须参加中期检查(名单见附件2)。

二、中期检查形式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自由探索项目资助管理办法(暂行)》(师研[2016]8号)第四条规定:“项目进展到中期时,项目负责人须填写《陕西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自由探索项目资助中期进展检查表》,并将阶段性成果一并送交所在学院(《中期进展检查表》须先经由项目负责人导师的审核和认可),经学院组织专家审议后上报研究生院,确定继续执行、限期整改或终止项目。中期检查合格的项目,下拨另外50%的资助经费;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将终止资助”。

项目负责人须填写《中期进展检查表》(见附件3),并将阶段性成果一并送交所在培养单位,由培养单位组织评审,并将评定等级结果(优秀/合格/不合格)上报研究生院。对于评定为不合格的项目,将终止资助;合格与优秀项目将继续资助。为了鼓励博士研究生的科研创新精神,大幅度提高我校研究生科研质量,对于评定等级为优秀的项目将由学校统一组织相关评审(审议形式及时间另行通知),通过评审者将追加奖励经费1万元。

三、时间安排

1.2021年4月14日-4月19日,请参加中期检查的研究生按照要求填写中期进展检查表(见附件3),并将阶段性成果一并送交所在培养单位。

2.2021年4月20日—22日,由培养单位组织评审评定等级(优秀/合格/不合格),并将结果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所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①《博士研究生自由探索项目中期进展检查表》(见附件3)(纸质版每人一式二份);

②《XX学院2021年博士自由探索项目中期检查评级表(学院填写)》(见附件4);

以上材料纸质提交至培养办公室(长安校区文汇楼A段511室);电子版发送至培养办邮箱:yjsc8@snnu.edu.cn

3.2021年4月底,学校组织审议,确定并公示中期检查结果以及追加奖励名单。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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