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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家级、省级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19     作者: 培养办     浏览数:点击:[]次    分享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的文件要求,完成好新时代高等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研究生教育的思想引领与科技创新有机结合,促进研究生教育的内涵式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1号)通知精神(附件1),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国家级和省级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教学团队示范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二)课程准确把握“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

(三)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四)课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五)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入选示范课程相应授课教师、团队自动认定为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不需单独申报。

(六)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能够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

(七)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二、工作安排

(一)教师申报(3月19日—22日)

任课教师按照本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所开设专业课程,自主申报,填写《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书》(见附件2),提交至本单位。

注:1.所有申报材料均参照国家级申报书进行填报,并根据申报书中相关要求准备附件材料。

2.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和附件材料(需目录),纸质版申报材料须双面打印,合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二)单位初审推荐(3月23日—25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结合本单位相关学科研究生培养目标与“课程思政”教学改革内容进行项目审核及推荐,并填写《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汇总表》(附件3),每单位可推荐1-2门。

请各单位于3月25日(星期四)12:00前将申报材料(申报书、附件材料、汇总表)纸质版报送至培养办公室(文汇楼A段503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c8@snnu.edu.cn。

(三)专家评审(3月26日—30日)

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并将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择优推荐。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充分重视此项工作,并结合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及特色,统筹规划本单位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工作。

联系人:梁莹

联系电话:85310350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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